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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
2017-07-24

一、招标项目名称:基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

二、招标项目编号:JWZW201708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基建工程招标代理与咨询服务

四、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招标申请事项;

2、依法代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负责与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3、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并提交招标人进行确认;

4、协助招标人对投标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5、负责招标相关文件报送招标人审核后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6、组织招标答疑;

7、组织标前会议,负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

8、按程序组织开标,并通知招标人监督人员及有关人员出席;

9、组织专家评审;

10、编制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并将评审报告报送招标人,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11、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协调合同的签订;

12、负责处理招投标、评定标过程中的有关投诉事项。

13、其他招标过程中应予负责的事宜。

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采用差额累进计费,下浮动幅度在10%或以上,向中标人收取。

六、投标文件内容要求(须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代理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证照,依法经营,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业务

2、代理机构具备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3、若汕头市住建局对招标代理机构有备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代理机构应提供招标代理的收费及服务承诺函。

5、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近期业绩证明材料。

七、招标文件提交要求

1、招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均须密封,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标书送达时间及地点

1、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 7月31日17:00前。

2、标书送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可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754-82902776    邮政编码:515065

联系人:朱先生

九、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评标小组对响应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业绩、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以综合评标法确定1家单位为我院提供基建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十、评分标准

(一)服务水平及技术方案(20分)

1、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的人员中配备注册造价师或招标师1名的得5分,每增加1名的增加5分,最高得10分。

2、招标机构具有完善的技术方案的得10分,方案良好的得8分,方案一般的得6分。

(二)规模实力(20分)

1、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甲级资质的得10分,乙级资质的得8分,暂定级资质的得6分。

2、注册资金在伍佰万以上的得10分,叁佰万以上至伍佰万(含)的得8分,叁佰万(含)以下的得6分。

(三)公司信誉(30分)

1、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的得5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的得5分,最高得15分。

2、连续获得5年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5分,连续5年以上至10年(含)的得10分,连续10年以上的得15分。

(四)服务收费(30分)

   招标收费下浮率在10%的得20分,每增加一个下浮百分点的增加2分,最高得30分。【下浮率在10%(不含)以下的不得分】

十一、其他事项

1、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招标监督小组反映。

2、由医院院务会确定具体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并通知提供相应服务,如代理单位拒绝提供服务,我院将终止其资格。

3、开标结果将在①汕头大学医学院校园网招标信息栏(ww.med.stu.edu.cn);②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www.stumhc.com)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2017年 7月24日

 

附件:

招标代理收费与服务承诺函

 

致:(招标人)

我公司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本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采用差额累进计费,下浮动幅度为     %  ,向业主收取。并做如下承诺:1、在招标活动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办理招标事宜;2、负责招标过程中招标、评标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费、评委费、自身工作人员的有关费用以及编制印刷标书等费用;3、在每项招标工作完成后10天内,将该项目招标过程所有文件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移交甲方;4、如有其他服务承诺由代理机构根据实际填写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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