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诊患者、家属:
根据上级卫生行政要求,为健全患者的基础信息,进一步规范就诊就医。温馨提醒各来诊患者、家属到院就诊时应携带患者个人身份证、就诊卡等证件,对于个人信息(如患者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不完善的患者,应及时在门诊收费处或导医处进行完善。
2019年3月1日开始,来诊患者需完善信息后才可进行挂号(含自助挂号)。
信息不完善的患者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挂号:
1. 到收费处完善信息后进行挂号;
2. 到导诊台完善信息后入队挂号;
3. 到收费处或导诊台完善信息后,到自助机自助入队挂号。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