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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移门招标公告
2015-09-02

一、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含资质文件)一份,副本五份。
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9月14日17时前报名,经审查资格合格后,方可投标。
投标人拿到招标书后,如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内与招标有关联系人联系。
投标书和签定合同要求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名方为有效。
如有必要,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答辩要求。
投标人必须接受货到后验收合格方给予付款的条款。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电动平移门采购项目


三、投标报价方式及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报价。
报价要求:含税价;包括运输、安装、原设施拆卸等有关一切费用。


四、提交投标书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投标书必须以密封加盖骑缝章的形式送达汕头龙湖区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4)82902776,18948021629
邮箱:18948021629@189.cn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五、评(议)标原则
1.争取最优性能价格比,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不接受不符合招标书要求的投标书。


六、开标、评标、定标
招标人将组织公开开标,必要时通知投标人现场答辩。
招标人将仅对确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招标人有权在定标以前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由此造成对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不做任何解释。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货物中的任何一项、几项或全部,并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改变订货的数量。


七、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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