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小教室拟于近期进行装修。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为明确投标的内容及招投标职责,特编制本标书。
第一条、招标项目情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小教室装修工程
|
工程地点:
|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
工程类型:
|
装修工程
|
工期要求:
|
工期为20个日历天,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包括竣工验收及检测合格时间)。
|
(二)本工程特别条款(见本招标书附件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小教室装修工程招标特别条款”)
第二条、 投标日程安排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领取招标文件,看现场
|
2011年6月30 日 10:00
|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
回标截止日期
|
2011年7月 11 日10:30前
|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
注意: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留下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以便答疑结果书面传真发送和联系。
|
回标文件应予封存并盖章。
第三条、 工程内容和投标报价
(一)招标单位认可的图纸内容,包括室内装修,供配电及废土清理等。
(二)招标单位增改通知书及补充材料。
(三)投标报价:参投单位根据甲方招标书工程内容,提供设计图纸,并根据确定的材料、成品、配件的规格、型号、牌标等条件按市场价自行编制工程的投标报价清单。投标报价应包括税收、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费用。税收管理费统一按8%计算。同时,中标单位应负计算上漏项及算术错误责任。
(四)不可预见费:参投单位应按投标价的5 %单列一项不可预见费,并入最终投标报价中,不可预见费为甲方款,由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掌握使用。
第四条、 工程材料供应
(一)所有材料(包括成品、配件)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投标所采用的材料(包括成品、配件)价格均应为正品、国标优等品价格。中标单位材料(包括成品、配件)入场前应先送样品和说明书,经甲方认定才可成批采用。若现场发现与要求不符的材料、产品、配件,乙方(指中标承建方,下同)应无条件给予调离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二)采用材料、成品、配件的规格、型号、牌标(见附表)。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一)工程质量要求除依设计图纸和招标要求外,尚应按现行的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及验收。
(二)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若达不到合格标准不算竣工,施工单位必须返工至合格标准为止。其延误的工期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工期包括竣工验收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拖延,遇特殊情况需要顺延,须由建设单位签认。
第六条、 工程价款、付款办法及结算
(一)工程价款: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扣除不可预见费即为工程实际总承包价,施工期间不应因任何政策性调整和市场物价变化而变更。
(二)工程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施工安装完成, 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一周内付总承包价95%,最后留5%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支付。具体在合同中确定。
(三)工程结算:施工期间工程内容和工程量有增减时,由甲方现场核实、签证,其增减的工程量按招标书中所列的单价、费率标准进行结算。招标书中没有的增减工程项目,则按现时市场价结算。若增加工程项目的总造价超过投标中的不可预见费,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报告,待甲方报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 投标单位须知
(一)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书附表统一格式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将作为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要求
下列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盖章,提交一份正本,4份副本。
1. 法人委托书(正件一份附在正本内,副本免附);
2. 设计图纸投标报价;
3. 投标承诺书;
4. 施工组织方案;
5. 最近3年业绩;
6. 工程采用材料表;
7. 其它补充资料(如家具的型号材质照片等)。
第八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废标处理:
1.未按要求密封。
2.标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未响应招标文件和图纸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标书中有严重的漏项。
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5.与其他人串通报价或串通投标的。
第九条、 评定标原则及通知
(一)评标定标的原则
为使评标公正、公平、合理,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的评标将采用全面综合评审的原则。
1. 合理低价;
2. 有可靠的施工技术方案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 工期符合建设单位要求;
4. 优良的业绩和良好的信誉,在汕头中心市区有同类工程业绩可供考察,工程质量好,将优先考虑;
5. 投标承诺能被建设单位所接受。
(二)招标单位将集体讨论,初步拟定中标单位,报请院务会审定。评标结束后,将通知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发给感谢信或电话致谢。
第十条、 其它
(一)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尽快与甲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洽商工程答疑、技术交底等事宜,并签订正式施工合同。
(二)承建单位进场后应保护好周边建筑物、地下管道、供电网络、通迅线路等。
(三)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做饭。
(四)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汕头经济特区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及市环保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有关规定,以保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
(五)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认真查看现场,合理估算相关工程费用(包括废土清运费),并计入投标报价内。
(六)承建单位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应原件一式二份,送建设单位存档。
(七)答疑中需要明确的事项将以补充条款的形式予以规定。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11.6.24
附件1: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小教室装修工程招标特别条款
一、本工程招标包括内容
1. 工程范围: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小教室装修
2. 工程内容如下:
(1) 天花吊顶, 墙贴墙纸。配小型椭圆形桌子、沙发、茶几。
(2) 室内插座电线2.5mm2,照明电线1.5mm2。
3. 负责废土外运和清洁卫生。
4. 承包单位需负责与已规划安装投影仪等仪器的安装单位协调; 负责本工程在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二、工期及工程保修期限要求:
总工期为20天。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完成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深化图纸、订购材料及竣工验收等。
本工程的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保修期内,若出现维修情况,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否则,甲方将另行派人维修,所需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
三、工程选用材料
1. 用于本工程的建筑及装饰材料(包括灯具、电线等),在每个项目施工前应根据招标书要求选送样品,并列出清单供甲方选定签字后才可供用于工程。
2. 电气材料必须有“3C”认证证明。
四、施工过程工作要求
1.鉴于本工程时间紧迫,中标施工单位必须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工程项目。
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施工前应作出详细施工计划。
3.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按甲方指定地点接驳电源,派专门安全巡视员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期间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五、其它工作
1.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2.中标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及人身财产安全工作,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善后工作。
3.甲方不为中标施工单位提供工人住宿。
4.与施工及管理有关的,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负责的其它工作。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