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病区: 根据《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推荐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评委库委员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304号),为协助做好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工作,拟向省卫计委推荐评委会评委人选,现就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在同行专家和群众中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规定,熟悉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发展现状和方向,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评审工作,年龄一般在58周岁以下。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选用。 (五)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且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三年以上(护理、药学专业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两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六)取得医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申报程序 候选人需在7月4日至7月18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gdwsrc.net),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推荐系统”中填写、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请于7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纸质版(需A4纸正反面打印)报送人事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339370354@qq.com 。
人事科 201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