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关注微信公众号
  • 广告图
转发汕大医学院关于选任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职能干部的通知
2017-05-02

 

学院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拟选任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医务科副科长、科教科副科长各1名。根据《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部分职能干部选任工作方案》的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副主任1名;

2、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1名;

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副科长1名;

4、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科教科副科长1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

1、事业心强,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全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科教科副科长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科教副科长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应有医院中层干部(含业务干部)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医务科副科长须任医院中层干部岗位(含业务干部)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业绩优秀;

4、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必须是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能任满一届。

三、选拔范围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内符合条件的在岗人员。

四、选拔方式

通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党委会议决定的办法进行。

五、推荐、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5日

六、报名地点:

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报名时请同时携带本人学历、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或者个人向学院党委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推荐人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附: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部分职能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2、《汕头大学医学院选任干部推荐报名登记表》

                   中共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宣传统战部

                          2017年5月2日

下载附件: 附件下载
© 2011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备案序号:粤ICP备 12005830 [ 粤卫网申(201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