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拟选任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医务科副科长、科教科副科长各1名。根据《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部分职能干部选任工作方案》的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副主任1名;
2、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1名;
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副科长1名;
4、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科教科副科长1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
1、事业心强,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全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科教科副科长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科教副科长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应有医院中层干部(含业务干部)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医务科副科长须任医院中层干部岗位(含业务干部)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业绩优秀;
4、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必须是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能任满一届。
三、选拔范围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内符合条件的在岗人员。
四、选拔方式
通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党委会议决定的办法进行。
五、推荐、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5日
六、报名地点:
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报名时请同时携带本人学历、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或者个人向学院党委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推荐人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附: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部分职能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2、《汕头大学医学院选任干部推荐报名登记表》
中共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宣传统战部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