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关于2017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科室、病区: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网上报名、各地市及省直各考点现场确认的方式。2017年1月3~2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17年1月3~20日,请互相转告,逾期无法办理。
报名地点:人事科(办公室)。
注意事项:
1、今年不需要提供相片页及相片。
2、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4、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5、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16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6、报送材料时,须提供考生证件原件备查,考生报考材料装订时按①申报表、②有效身份证件、③毕业证或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⑦聘书或报到证等其他材料⑧确认表。
7、为节省审核材料的时间,请考生提供全部所具有的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8、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收费标准,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各报名点应按考试费上缴渠道及时上缴考试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广东考区暂不采用国家指定的网上支付缴费方式。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印章。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
2、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22号)。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1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