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将大学人事处《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网址:
http://notes.stu.edu.cn/page/maint/template/news/newstemplateprotal.jsp?templatetype=1&templateid=3&docid=1931),请按通知精神,认真做好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我院相应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请将附件4、附件5和附件9加盖公章后,于
二、学院教务处于
三、附件6、附件7和附件8,请于
四、各单位根据“附件3.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审核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所有复印件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验证,凡审核验证没有问题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申请人。各单位汇总材料后按附件3要求整理,于
五、申请人务必尽快去相关部门申请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参见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地受理点一览表》),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可推迟至
六、学院人事处于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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