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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汕头市科技成果鉴定的通知
2012-12-06

 

 

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准备好我院2013年汕头市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2013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者,需先完成科技成果鉴定。
二、鉴定要求
1.基础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以论文或专著形式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引用或应用;
2.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实践验证并已进行较大面积的推广应用,已产生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体现在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其研究论文也必须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
3.推广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单位出具的推广应用该项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推广应用证明要求使用国家统一格式,并要求盖有应用单位公章(要求为主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或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还应加盖应用单位财务部门专用章,否则应用证明均视无效。个人信函、新闻传媒报道不能作为应用证明;
4.凡涉及实验动物的成果,必须提供:(1)每批次使用的实验动物种名(品系)及其供应单位、供应日期、标准等级和广东省实验动物合格证;(2)进行动物实验的单位(实验室)的广东省动物实验条件合格证
5.所有申报科技成果的项目在鉴定之前要先进行查新,(查新所需周期较长,应提前准备)
查新单位可以选择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或广东省医学情报所。
三、成果鉴定所需材料
1.成果鉴定申请表(4份,项目各参加者应亲笔签名,与外单位合作还应加盖该单位公章
2.成果鉴定证书(1份,鉴定完成后再另行通知整理上交10份,与外单位合作还应加盖该单位公章
3.成果函审表(8份)
4.建议鉴定专家名单1份(专家成员要求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同学科专业的非本成果完成单位的专家组成、同一单位只能选1名函审专家)
5.其它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份,审查合格后再准备8份供评审专家函审用):
(1)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资料封面;
(2)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对成果的立项背景和研究目的、研究工作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及其成熟的程度、研究结果和创新点、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推广应用情况和推广前景等);
(3)查新报告;
(4)项目下达通知、计划任务书及结题报告(自选项目可缺此项);
(5)论文目录及相应的专著(或相关章节)、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全文(所提供论著的发表时间须满一年以上,综述等材料不得作为申报附件);若为英文文章需另附文章题目、单位、作者姓名的中文信息;
(6)成果应用证明成果表达形式以论著为主的项目,须提供“科技论文引文检索报告”及正引、他引的论文原件;
(7)经济效益证明(须经财务部门核准);
(8)知识产权证明;
(9)联合申报证明(两个以上完成单位项目需提交);
(10)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在准备附件资料(如:鉴定资料、查新资料、应用证明、联合申报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时,在方便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多备几份原件,以便今后申报各类成果使用;
 2、附件材料中所附的论文目录及论文全文,其中论文目录最好按论文水平(如影响因子)进行排序,目录文章篇数不限,论文全文原则上不超过10篇,且论文全文顺序与论文目录前10篇文章顺序一致;
 3、在国外完成的科研成果,须提交完成人和国内工作单位同时署名的论文及国外工作单位关于成果权属及同意其申报的证明;
 4、成果完成单位各附属医院填具体附属医院名称,院本部填汕头大学医学院,有合作单位在后面依次填写合作单位,申请鉴定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申请组织鉴定单位为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5、成果完成人:文章署名作者均应作为成果完成人,因人事变动等原因不能作为完成人者需单独附页说明理由,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文章挂名单位均应作为成果完成单位,因各种原因不作为完成单位者需单独附页说明理由,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6、所有上交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
五、申报时间:
(各附属医院由科教科统一报送),形式审查合格后再将纸质材料送学院科研科受理。
科研处
2012-12-5

 

 

 

请要申报的同志于1224日前报信息科。

 

请要申报的同志于1224日前报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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