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关注微信公众号
  • 广告图
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通知
2011-05-23

 

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汕人社【2011123号),2011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即将开始培训工作。本年度,汕头大学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现通知如下:
请于62日前到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信息科)交款,并确定上课地点。学习完毕后再上网注册和登记。
汕头地区的网址为:http://210.76.65.102/gdhr/login_jx.aspx?city=st,注册时请选择所在单位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在个人业务中选择继续教育纪录申报,科目类型为“公需课”,本年度公需课程为“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始学习和结束时间有三个可供选择,分别为618-19日在医学院上课;625-26日在附二上课;72-3日在大学上课;学时数为20;施教机构为“汕头大学”。学费60元,教材费28元,合计88元。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1-5-24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继续教育委员会

 

下载附件:
© 2011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备案序号:粤ICP备 12005830 [ 粤卫网申(201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