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开始,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到期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汕头市医学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并上交结题报告书、项目申请书、下达文件、发表的相关论文、科研鉴定或获奖资料等按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式1份,此外再交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
2、已完成计划申报时约定的部分任务,但资料不齐全,尚需一段时间方能完成的,由该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报告书里面填写“延期报告”一栏,延期期限一般为一年。去年已申请延期一年者,今年必须结题,否则将视为中止研究。
3、计划项目负责人未能按进度完成,到期需结题而未结题,或提交的延期报告未获批准,视为承担计划项目未完成。
4、对承担两个以上(包括两个)计划项目而逾期没有提交结题报告,或因主观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的,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结题受理截止时间:2011年5月20日。
附相关人员名单:吴锐源 娄振春 庄希航 解静 林华君 蔡松涛 黄庆军
信息科
201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