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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0-08-06

 


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开始,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到期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汕头市医学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并上交项目申请书、下达文件、发表的相关论文、科研鉴定或获奖资料等一式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
2、已完成计划申报时约定的部分任务,但资料不齐全,尚需一段时间方能完成的,由该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报告”,延期期限一般为一年。去年已申请延期一年者,今年必须结题,否则将视为中止研究。
3、计划项目负责人未能按进度完成,到期需结题而未结题,或提交的延期报告未获批准,视为承担计划项目未完成。
4、对逾期没有提交结题报告,或因主观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的,该项目负责人将按本单位科教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项目结题受理截止时间:2010818日(星期三)。
 
信息科
20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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