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预防“甲流”的防控措施
一、医院大门(包括侧门)入口处设红外线体温测量仪,进入医院的人员都需测量体温,并进行发热登记。
二、本院职工如体温≧38℃,建议居家隔离,病假休息。
三、患者家属如体温≧38℃,一律拒绝进入医院。
四、门诊患者如体温≧38℃,由保安通知门诊护士站,由护士站派人带到门诊发热诊室,并通知医生在发热诊室诊治。医生应根据精神状况给予对症处理。体温≧38℃的患者暂不安排住院治疗。
五、在院患者发热处理程序:
1、病区护士检查发现患者体温异常,立即急查血常规及X-光胸片,积极对症治疗。同时上报医教科,以便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监控和采取下一步措施。
2、每一病区指定二间病房作为发热病房(男女各一间),如患者发热立即安排到发热病房隔离。
3、住院病例中疑似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及危重病例的患者由院感专职人员与巿疾控中心联系采样检测,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有效防控疫情扩散。
4、如为“甲流”确认病例由医教科联系定点医院(附一)转院治疗并上网报告。
5、病区应检查确认各种抢救设备、器械处于可用状态,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品。
医教科 院感管理小组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