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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网上销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的通知和关于杂志等Ⅱ类学分授予问题的公告
2009-05-05

 

粤继医教办〔2009〕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厅)直属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学术团体:
现将全国继教委《关于制止网上销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的通知》(全继委发〔2009〕02号)及《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杂志等Ⅱ类学分授予问题的公告》(全继委发〔2009〕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卫科教发〔2008〕49号)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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