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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9-02-12
各科室、病区:
根据“粤卫办函[2009]30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已正式开始,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于2009年2月9日9时起登录阳光医疗网(网址:www.sunnymed.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1份并签名,并于2月20前汇总办公室。因考试时间比较紧,为报名能够顺利实施,请相关人员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办理报名工作,望互相转告为盼。
附件:关于做好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中心人事室
2009年2月11日
 
 
关于做好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部属驻穗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试对象、方式、标准及考试效用
(一)全省符合条件拟申报200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卫生系列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入围才能申报,并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2008年考试成绩为“优良”的,无需参加本次考试,届时可以直接申报2009年度的评审。
(二)2009年度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结束后计算机即显示考试成绩。
(三)每个专业入围比例最高为60%,由于个别专业参加考试的人数少,若同一专业同一级别只有5名以下考生,划定“入围”分数线时,还要参考原始分(原则上为60分)后综合确定。
 “入围”及“优良”分数线考试后另行公布。
(四)考试成绩为“入围”的当年有效,为“优良”的两年有效。
(五)受组织派遣参加援外、援藏、援疆和援川(一年以上)无法参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予考试。
(六)以8月31日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界线,到2009年8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人员,不论考试成绩是否“入围”,均可申报参加当年度的评审,成绩当年有效,并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为体现对农村卫生人才倾斜的政策,本次考试对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人员继续执行“入围”分数线降低20分的政策。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已经调离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通过降分取得“入围”的,不能作为申报评审的依据。
三、考试内容
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考试专业及级别设置
根据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设置以及近几年来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情况,共设置普通内科等91个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请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工作以及有关执业医师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专业必须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资格档次相一致。
未开考专业请个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请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五、考场设置
原则上每个地级以上市设置一个考场,申报人数较多且具备开考条件的可申请另增设考场。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必须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落实好考场。
请各市卫生局于3月17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表(见附件3),报我厅人事处。
六、报名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凡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需验印)。
4. 对我省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名时请选用25代码。上述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是指: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及江门恩平市的乡镇卫生院。
(二)报名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09年2月9日9时起各地考生可登录阳光医疗网(网址:www.sunnymed.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1份并签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3日12时。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2月26日,为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审核工作的时间。确认及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人所在单位收齐报名材料并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县(区)卫生局人事部门报名确认,广州地区以外的省直单位直接到各市卫生局报名,省直驻穗单位直接到广州市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地址:广州市西华路534号)报名。
请各市卫生局于3月5日前将申报人员汇总名单、报名表原件(按汇总名单顺序排序)及审核的综合情况报告报我厅人事处。
网上报名后,考生可登录阳光医疗网站,凭身份证号等在网上阅读本专业的考试大纲并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的操作练习。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4月26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八、考试组织管理
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负责。请各市卫生局根据各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并接受当地人事部门监督指导。
九、其他
(一)考试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二)有关考试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市卫生局及时与我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陆杰020-83873330;林振达020-83710056)。
附件:1.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序号
专业代码
1
001
普通内科学(临床)
47
161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中医)
2
003
心血管内科学(临床)
48
160
中医肛肠科学(中医)
3
004
呼吸内科学(临床)
49
155
中医针灸学(中医)
4
009
神经内科学(临床)
50
157
推拿(按摩)学(中医)
5
005
消化内科学(临床)
51
158
中医眼科学(中医)
6
007
血液病学(临床)
52
159
中医耳鼻喉科学(中医)
7
006
肾内科学(临床)
53
204
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
8
008
内分泌学(临床)
54
025
麻醉学(临床)
9
014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临床)
55
142
临床护理学(护理)
10
012
传染病学(临床)
56
101
内科护理(护理)
11
026
急诊医学(临床)
57
115
外科护理(护理)
12
085
康复医学(临床)
58
129
妇产科护理(护理)
13
013
老年医学(临床)
59
133
中医护理(护理)
14
045
职业病学(临床)
60
075
放射医学(临床)
15
011
结核病学(临床)
61
077
放射医学技术
16
039
全科医学(临床)
62
082
心脏超声
17
016
普通外科学(临床)
63
083
腹部超声
18
017
肝胆外科(临床)
64
086
临床营养
19
022
神经外科学(临床)
65
078
核医学(临床)
20
020
胸心外科学(临床)
66
079
核医学技术
21
019
泌尿外科学(临床)
67
080
病理学(临床)
22
018
骨外科学(临床)
68
081
病理学技术
23
023
烧伤外科学(临床)
69
071
临床医学检验学
24
024
整形外科学(临床)
70
187
卫生微生物检验
25
031
妇产科学(包括妇科肿瘤、临床)
71
188
理化检验技术
26
202
计划生育(临床)
72
084
心电学技术
27
195
妇女保健(临床、公卫)
73
211
病案信息技术
28
027
小儿内科学(临床)
74
087
高压氧医学
29
028
小儿外科学(临床)
75
089
输血专业
30
196
儿童保健(临床、公卫)
76
061
药学
31
033
口腔内科学(口腔)
77
171
中药学
32
034
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
78
190
环境卫生(公卫)
33
036
口腔修复学(口腔)
79
191
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卫)
34
035
口腔正畸学(口腔)
80
193
学校卫生与少儿卫生(公卫)
35
032
眼科学(临床)
81
192
放射卫生(公卫)
36
037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
82
186
卫生毒理(公卫)
37
015
皮肤与性病学(临床)
83
206
传染性疾病控制(公卫)
38
010
精神病学(临床)
84
207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公卫)
39
030
肿瘤内科学(临床)
85
261
地方病控制(公卫)
40
029
肿瘤外科学(临床)
86
197
寄生虫病控制(公卫)
41
076
肿瘤放射治疗学(临床)
87
194
职业卫生(公卫)
42
151
中医内科学(中医)
88
199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公卫)
43
153
中医妇科学(中医)
89
201
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公卫)
44
154
中医儿科学(中医)
90
189
基层防疫(公卫)
45
152
中医外科学(中医)
91
046
重症医学(临床)
46
156
中医骨伤学(中医)
 
 
 
注:报考专业名称后注明临床、口腔、中医、公卫的,必须具有相同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注明护理的提交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专业的人员,持有临床类、公卫类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都可以报考,评审时分别申报妇产科(儿科)和公卫类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临床类执业资格、拟申报临床类预防保健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报考临床类或公卫类的合适专业。


附件2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免冠小一寸
正面照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手机号码
 
办公室电话
 
是否属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人员
是(    )否(   
学历
 
现专业技术 资    
 
现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现从事专业
 
拟申报的专业    技术资格
 
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
 
执业类别
临床( ) 中医( ) 中西医结合( ) 口腔( ) 公卫( ) 护理( )
执业范围
 
注册时间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审核意见
 
 
盖章
     
注:⑴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⑵执业类别在相应的括号内打“√”;⑶护理专业的注册时间指最近一次注册的时间;⑷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印后请附在本表背后。(5)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是指: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及江门的恩平市的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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