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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通知
2009-01-05

 

2008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即日起开始,请中级职称以上(护理系列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所属专业系列将学分证明交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信息科);并提交如下表格:
姓名:                                                   职称:

项目名称
学分类别
I类学分
II类学分
(例1:论文:论文名称,发表刊物)
 
 
(例2:进修情况:进修内容;进修时间)
 
 
 
 
 
合计:
 
 

参加2008年度课题立项及发表论文并已登记的及经信息科登记购买的学分,由继教委员会办公室折算相应学分,无需缴交相关材料,列表中也无需填写。
将以上表格连同学分证明装入文件袋中,并注明姓名交相应部门。
2008年度学分登记工作于113日截止,请各位职工尽量提前交纳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以上通知及表格请查阅本单位网站中“院内通知-信息科”。
另上半年度已购学分者不能购买同一个项目的学分,本院2008年度可授学分清单请查阅单位网站中的“内部文件-继续教育”。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继续教育委员会
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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