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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09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2008-11-27
2009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仍采取限额申报,精神卫生中心5项。
二、中止课题、延期结题、已有两项在研的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科研档案归档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中心科研管理规定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三、面上基金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人员;青年基金负责人必须是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四、起止时期: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申请经费:不超过1万元。
五、申请科研基金凡需使用实验动物的,必须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
六、《基金申请书》(附件1)为Microsoft 2005版本,用A4纸双面打印,请采用“启用宏”进入标书(如果无此提示请将菜单中-工具-宏安全性设置为“中”选择)。
七、今年查新继续由卫生厅科技教育处统一组织。《查新检索委托单》(附件2)及《技术咨询简易合同》(附件3)。
八、每项课题交查新、评审费350元。
九、申报者须于2008年12月15日前填写《200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并将电子版交科教信息科。经院内评审合格后于2008年12月26日前将《基金申请书》一式6份及电子版1份、《查新检索委托单》及《技术咨询简易合同》各1份送科教信息科,逾期者不予受理。
十、提交材料要求:
1、每份《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
2、课题组成员签名。
3、查新检索委托单及技术咨询简易合同装订成一册。


附件:
申请书

检索单

简易合同

科教信息科
                         2008-11-26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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