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是汕头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也是直属于广东省卫生厅管理的精神科专科医院。作为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精神卫生机构,我们秉承高度的人文关怀理念开创了“建筑园林化,管理开放化,生活家庭化,治疗综合化”精神病院管理模式,并成为广东省“十一五”医学特色专科。作为广东省专科医师(精神科)培训基地,我们已和加拿大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联合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符合全球医学标准的培训。我们同时还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精神科建立了住院医师交流培训项目,成绩优异、英语符合要求的学员可作为交换生前往加拿大接受为期3-6个月的培训。为满足有志于精神卫生事业的年轻医生需要,我院决定2014年招收10名精神科医师培训学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2. 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精神科临床培训的临床医师。
3. 综合医院非精神科医师按培训计划要求到我院进行精神医学训练的住院医师。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额满为止。
三、报名方法:
1.在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网站“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招收学员简章(附件1)”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送至office@stumhc.cn;也可以到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医教科索取报名表。
2.需要邮寄或面交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所在大学或医院推荐材料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学校盖章);硕士、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临床轮转情况和发表论文的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临床轮科情况;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者需提供两证复印件。
四、考试与面试:
1.考试时间:一天,上午: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下午面试。
2.考试内容:医学“三基”为主,面试内容为英语和综合素质。
五、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综合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六、培训内容及待遇:
1.被录取者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需要保管档案的学员由汕头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管理。
2.学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书。
3.培训期间接受规范化的专科轮训及理论学习。
4.培训期间接受医院组织的日常考核、轮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
5.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费和奖金。
6.培训期间医院为学员提供住宿。
七、联系方法和咨询电话:
通讯地址:515065 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片区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电话:0754-82903119,82902704,传真;0754-82510525
电子邮箱:office@stumhc.cn
联系人:
附件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医师培训报名表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