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知识问答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什么时间经第几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几次会议通过?
答:于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安全生产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2002年11月1日。
3.《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4.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何时公布施行的?
答:于2001年4月21日公布施行。
6.我国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什么?
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
7.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单位如何处理?
答: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答:(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关于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条件有何要求?
答: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0.《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何规定?
答: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12.《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有何要求?
答: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13.“三同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各实行什么制度?
答: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审批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15.从业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时,应当载明的劳动保护事项有哪些?
答: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16.《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哪些?
答: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17.人民群众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何权利?
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18.《安全生产法》对生产工艺、设备有何规定?
答:《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19.生产经营单位如何管理重大危险源?
答: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2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答:《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22.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23.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要进行详实的教育培训,培训经费由谁承担?
答:培训经费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2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方面要进行怎样考核培训?
答: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6.《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权;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27.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什么?
答: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8.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由谁承担?
答: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
29.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怎么办?
答: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0.《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是什么?
答: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1.从业人员违反岗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和有关负责人各负什么责任?
答: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直接责任,有关负责人应负管理责任。
3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什么时间公布起施行?
答:自2004年1月13日。
33.《安全生产法》中所讲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中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34.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案时间是多少个工作日?
答: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一般在3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日,需进一步延长的不得超 过180日。
3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拘留;(七)关闭;(八)吊销有关证照;(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6.什么是危害因素?
答:危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有哪些要求?
答: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38.工会在安全生产应从哪几个方面进行监督?
答: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39.什么是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答: 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特大火灾事故、特大建筑质量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40.什么是应急预案?
答:应急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
41.什么是应急救援体系?
答:应急救援体系是指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落实所需的组织、人力、物力等各种要素及其调配关系的总和,是应急预案届时能够落实的保证。
42.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对工人、居民和环境的危害。
4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年限有何规定?
答: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
4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建立应急组织,明确各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二、灾情的发现与报告制度;三、保证通讯畅通;四、保证足够的救灾器材与设备;五、有关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的要求;六、自救与救护的规定;七、成立专业应急组织--救护队。
45.国家对哪些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答: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46.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事故隐患类型;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
48.事故发生的三大间接原因是什么?防止的对策是什么?
答:技术原因,教育原因和管理原因;防止的对策是技术的对策,教育的对策和法制的对策。
49.生产安全事故可分哪几种?
答:按责任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为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
50.通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要达到什么要求?
答:一是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二是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1.什么是行政执法?
答: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处罚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对特定的社会事实或对象单方面采取的能直接发生法律后果的行政行为。
52.行政执法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是什么?
答:(1)主体合法。采取行政执法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其产生、存在及其职权,必须有法律根据。(2)不超越权限。行政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在其特定的权限范围内采取行政执法行为,越权行为其后果不具备法律效力。(3)内容合法。行政执法行为是针对具体对象的,其行为目的、对象、范围等,都要合法,确定要适当。(4)程序合法。即行政执法行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作出。
53.什么是行政复议的申请?
答:行政复议的申请,也称行政复议的提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请求,要求撤销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54.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答:(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55.企业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4)安全生产检查。
56.伤亡事故调查的对象是什么?
答:(1)伤亡事故现场,包括现场物证、工作环境、劳动条件、防护措施等;(2)事故当事人,包括受害人、肇事者,现场目击者、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抢救人员和医务人员等。(3)与事故有关系的设备、设施、原材料和有关的设计,安装工艺、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以及有关的档案资料,包括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事故资料,检修记录以及有关设备、设施、原材料、产品的财务帐目等。
57.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有哪些情形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答:(1)非法进行生产、经营的,即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或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或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经营,但仍擅自进行生产经营的;(2)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各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3)隐瞒各类伤亡事故的;(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或非煤矿山及其它重点行业投资入股的;(5)其它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地、县(市)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已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处理的。
58.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方式有哪些?
答: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59.《哈密地区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中具体奖励标准是哪些?
答;根据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对举报事项评估确认的结果,认定确实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1)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或违法行为,可能造成死亡事故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3000元的奖励;(2)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或违法行为,随时可能造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6000元的奖励;(3)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或违法行为,随时可能造成安全生产特大事故的,给予举报人6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6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什么时候由谁签发实施的?
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是总理温家宝于二○○七年四月九日签发实施的。
61.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6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6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哪几个等级?
答:(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6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发生事故后现场报告是如何规定的?
答: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6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发生事故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以及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如何处理的?
答: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发生事故后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和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事故发生后逃匿等行为的单位事故及其有关人员是如何处理的?
答: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发生负有责任的事故单位如何处理的?
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7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是如何处理的?
答: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7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调整的范围除生产经营活动外,还适用于那些行业?
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72. 危险、危害因素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答:能量、危害物质失控。
73. 安全生产“五字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五字经”指的是新、准、快、全、包。具体内容是:1、安全意识求“新”;2.反馈信息求“准”;3、纠正三违求“快”;4、观察问题求“全”;5、安全问题求“包”。
74. 车间隐患整改制度中的“四不交”指的是什么?
答:(1)个人能解决的不交班组;(2)班组能解决的不交工段;(3)工段能解决的不交车间(4)车间能解决的不交厂部。
75. 什么是安全生产的“五要素”?
答:一是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二是安全法制;三是安全责任; 四是安全科技;五是安全投入。
76.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的组织措施。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地区和部门,各级领导重视安全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各类事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而使安全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事故就会不断发生。
77. 企业管理工作中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发现生产现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潜在的职业危害,以及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78. 不安全的心理状态有那几种?
答:(1)骄傲自大、争强好胜 ;(2)情绪波动,思想不集中 (3)技术不熟练,遇险惊慌;(4)盲目自信,思想麻痹 (5)盲目从众,逆反心理; (6)侥幸心理 ;(7)惰性心理 ;(8)无所谓心理 ;(9)好奇心理; (10)工作枯燥,厌倦心理 ;(11)错觉,下意识心理 ;(12)心理幻觉,近似差错 ;(13)环境干扰,判断失误。
79. 什么叫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
答:永久性失能伤害是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80. 什么叫标准工作日?
答: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实行的工作日。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标准工作日是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每周工作5天,给予2天的工休假日。
81. 国家规定的对比色是什么?安全色相应的对比色是什么?
答:国家规定的对比色是黑白两种颜色。安全色及其相关的对比色是红色-白色;黄色-黑色;蓝色-白色;绿色-白色。
82. 操作工的五严格 有哪些?
答:(1)严格进行交接班;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规程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83.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8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事故现场有何规定?
答: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85. 事故调查组都由哪些部门组成?
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86.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多少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日?
答:60日,60日。
8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如何处理的?
答: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8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开始施行时哪些规定同时废止?
答: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8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暂行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9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暂行办法》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本办法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特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器材以及管理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不安全状态。
9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暂行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哪些事故隐患相关制度?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92.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哪些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答:(一)未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的;
(二)对事故隐患未定期排查、报告的;
(三)对重特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93.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94.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批准向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超量提供剧毒品、火工品等危险物资,造成后果的;批准向非法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提供剧毒品、火工品等危险物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条件的。
行为之一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95.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哪些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答:(一)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等活动的;
(二)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
(三)干预、插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的;
(四)有其他干预、插手生产经营活动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
96.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有哪些行为应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答:(一)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
(二)违反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安全生产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本人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的处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7.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应该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答:(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相关证照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三)出借、出租、转让或者冒用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者未按规定审批、验收,擅自组织施工和生产的;
(六)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98.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答:(一)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
(四)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
(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整改指令的;
(六)拒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七)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99.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答:(一)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二)组织或者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
(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或者擅离职守的。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给予开除处分。
100. 国有企业负责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对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应该给予什么样处分?
答: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102.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什么制度?
答: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103. 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有哪些?
答: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104.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能否上岗?
答:不得上岗作业。
105.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18.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06.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答:32学时,12学时。
107.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学时?
答:48学时,16学时。
108.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答:24学时。
109.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学时?
答:72学时,20学时。
110.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哪些?
答:(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111.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哪些?
答:(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12.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什么培训?
答: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113.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什么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对实施培训工作单位有何规定?
答: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115.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是否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答:是。
116. 培训方面生产经营单位有哪些行为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117. 生产经营单位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为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118.生产经营单位有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或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行为的,如何进行处罚?
答: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119.《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人员的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
答:八大权利:(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项义务:自律遵守的义务,即从业人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护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
120.《安全生产法》建立了哪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答:(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责、社会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等。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技术装备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社会工伤保险等。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及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从事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任务和责任。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确定和责任形式、追究安全责任的机关、依据、程序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和程序、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信息发布等。
121.今年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指的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22. 什么是安全生产“三项建设”?
答: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2008年1月1日(2007年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124.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对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对受害人家属的赔偿怎样规定的?
答: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对受害人家属的赔偿不低于20万元(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25.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由那些职责?
答: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问答
1.什么是交通安全设施?
答: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的功能,依照规定在道路沿线设置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硬件的总称。
2.什么是道路交通标志?
答: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3.道路交通标志如何分类?
答: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又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4.什么是警告标志?
答: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形状为正等边三角行,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5.什么是禁令标志?
答: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行。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杆。
6.禁止车辆停放标志样式是怎样的?
答:该标志为圆形、蓝底、红圈、红斜杆,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停放。交叉双斜杆为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标志。单斜杆为禁止车辆长时停放标志,临时停车(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受限制。
7.停车让行标志样式是怎样的?
答:该标志为八角形,颜色为红底白字,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
8.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样式是怎样的?
答:该标志为圆形、白底、红圈、红斜杆、黑色小汽车图形,表示禁止一切机动车(含摩托车)通行。下缘附设有“二轮摩托车除外” 辅助标志的,准许二轮摩托车通行。
9.什么是道路交通标线?
答: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交通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10.中心黄色双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答: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压线行驶和向左转弯。也表示严格禁止车辆和行人横穿。其作用相当于中心隔离护栏或中心分车绿带。
11.中心黄色虚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答:中心黄色虚实线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跨线超车和向左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跨线超车和向左转弯。
12.中心黄色单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答:中心黄色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跨线超车、压线行驶或向左转弯。
13.道路边缘黄色单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答:道路边缘黄色单实线表示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放(含临时停车上下客)。
14.路面黄色网状线的功能是什么?
答:路面黄色网状线表示严格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车,防止交通阻塞。当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车辆停驶时,后车必须在黄色网状线外等候,直到确认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足够空间停驶本车时,方可驶过黄色网状线。
15.什么是人行横道线?
答:人行横道线为一组白色平行粗实线(斑马线),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采用两条白色平行粗实线划出人行横道线的范围,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
16.什么是禁止掉头标记?
答:设置在禁止掉头路口前适当位置的,由一个掉头箭头和一个叉形图案组成的黄色图案,表示禁止车辆掉头。
17.导流线形式是怎样的?
答:导流线的形式主要为一个或几个根据路口地形设置的白色V形线或斜纹线区域,表示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
18.《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的道路交通事故指哪些?
答: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9.《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车辆是哪些?
答: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0.《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道路是哪些?
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1.交通事故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来分,分为哪几种?
答:①轻微事故;②一般事故;③重大事故;④特大事故。
22.交通事故责任分哪几种?
答:①全部责任;②主要责任;③同等责任;④次要责任。
23.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占全部责任?
答:①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②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③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4.哪个部门有权处理交通事故?
答:公安交警部门。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25.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
答:①处理交通事故现场;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③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④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36.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答:①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②必须抢救伤者;③必须及时报案;④必须如实陈述交通事故经过。
27.交通事故中抢救伤者的费用由谁预付?
答: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而且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拒绝预付或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留扣交通事故车辆。
28.交通事故中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9.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30.机动车辆买卖后尚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汽车交易市场交易,且必须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机动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机动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后方能生效,不履行上述二项手续的交易是无效的。所以应由机动车辆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答:⑴医疗费;⑵误工费;⑶住院伙食补助费;⑷护理费;⑸残疾者生活补助费;⑹残疾用具费;⑺丧葬费;⑻死亡补偿费;⑼被抚养人生活费;⑽交通费;⑾住宿费。
32.什么是机动车辆保险?其基本险种有哪些?
答: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的车身作为保险标的保险,它是我国交通工具保险最普遍的险种之一。它有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3.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34.道路交通安全法仅是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吗?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单单是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约束,而且包括骑车人、行人、乘车人和赶畜力车的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35.机动车安检有何新规定?
答: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36.对于车辆的改装及证书标志的使用有什么禁止性的规定?
答: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37.对守法驾驶,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什么奖励措施?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38.对停车泊位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解决停车难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39.同车道的机动车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超车?
答: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40.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有时速限制吗?
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41.城市主要道路是否必须设置盲道?
答: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42.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应注意什么?
答: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43.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畜力车有何规定?
答: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44.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有哪些规定?
答: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45.高速公路的最高时速是多少,哪些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46.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了哪些规定?
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47.道路施工未设警示标志给他人造成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答: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8.哪种行为可处以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还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9.驾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如何处理?
答: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0.对超载车辆怎样处罚?
答: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上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51.骑自行车违法行驶最高罚款多少元?
答: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52.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医疗机构有哪些义务?费用由谁负担?
答: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53.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54.儿童和盲人有哪些特别规定?
答: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55.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报废车辆有什么强制性规定?
答: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56.交通事故知情人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是否奖励?
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57.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没有牌证和标志的如何处理?
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以同样的罚款。
58.机动车必须登记后才能上路吗?
答: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59.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应如何通行?
答: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60.货运机动车能否载客?
答: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相同的,客运机动车也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61.农机监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62.农业机械行驶中,在何种情况下,最高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拖拉机不准超过去时5公里? (1)通过铁道口、急转路、窄路、窄桥、隧道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6)进、出非机动车道。
63.农业机械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2)支、干路不分的、非农业机械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先行; (3)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变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先行; (4)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让行自走式农业机械须停车或减速观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64.明火烤车有哪些危害?
答:(1)由于拖拉机的技术状态普遍较差,很多机车为“三漏机车”机身的油污及胶管等易燃物在烤车中很容易发生火灾; (2)用明火烤车,火焰集中在油底壳的下部,温度局部过热,机油会部分变质炭化,失去原有的润滑性能,从而增加了零件磨损;(3)用明火烤车使机体等部位的铸铁件,受局部高温后容易发生裂纹,埋下事故隐患。
65.发生事故后,如何对伤员进行急救处理?
答:(1)损伤性窒息:这是由于车辆突如其来地撞击伤者的胸部、背部所引起的休克。遇到这种情况,应将伤员平卧,保持正常体位以使呼吸畅通,有条件的就立即给伤员氧气和服止痛剂; (2)脑外伤:轻者为脑震荡,重者为脑挫裂伤。就迅速送医院抢救; (3)脊柱损伤:现场救护时,应保持作者部位平整,千万不可乱搬乱动; (4)各种骨折,在现场抢救时,应采取固定措施,对于急性大出血,要立即设法止血,尽快送医院处理,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伤员生命安全。
66.什么叫农机事故?
答:拖拉机及农机具在作业、道路行驶、停放或在库棚存放过程中,发生碰撞、碾压、翻车、坠车、刮擦、落水、烧死毁、冻坏等事态,造成人、畜伤亡,机具、物品损坏,统称为农机事故。
67.《公路法》对公路养护人员和车辆有何规定?
答: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68.《公路法》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做好什么?
答: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69.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什么?
答: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70.对高速公路及其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检测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什么服装?
答:安全标志服。
71.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车、事故车原则上应由哪种车辆清障?
答:应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清障车。
72.车辆在通过危桥险段时,应以什么速度通过?
答:按规定速度匀速通过。
73.酒精浓度与驾驶?
答:实验表明汽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0.03%时,驾驶能力开始下降。达到0.08%时,误动作比常人增加1.6%。达到0.09%时,判断力比常人下降25%。超过0.1%时,大祸很快就要临头了。
74.为保障骑车时的安全应遵守哪些交通规则?请答出5条。
答: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骑车不准带人,带学龄前儿童时须遵守有关规定;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的行驶;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车辆须停放在存车处或指定地点,不准妨碍交通安全畅通;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不准在车行道上滞留;不准进人非机动车禁驶区等。
三、消防安全知识
新修的《消防法》将于什么时间施行?
答:2009年5月1日。
2.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消防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4.根据国家标准火灾分为哪几类型?
答:一般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大火灾三种。
5.在消防工作中,社会单位和个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主要有哪些?
答:(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7.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四种形式?
答: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和抑制法。
8.火灾的发展可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初起阶段、发展阶段、全面燃烧阶段和熄灭阶段。
9.什么是失火罪?
答: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0.移动式灭火器材应当多长时间检测一次?
答:每半年。
11.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和救援;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2.消防安全重点进行每日巡查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答: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1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哪些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答: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
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答:(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16.单位、个人发现火灾后,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17.《消防法》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哪些单位场所?
答: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18.《消防法》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哪些单位场所?
答: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19.防止火灾发生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答:(1)控制可燃物;(2)隔绝空气;(3)消除火源;(4)阻止火势蔓延。
20.《消防法》规定的消防产品包括哪些产品?
答: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21.《消防法》规定的消防设施包括哪些设施、系统?
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2.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有哪些要求?
答: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哪些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答: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24.干粉灭火剂适用于扑救那些火灾?
答:它能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电气设备火灾、也能扑救木材、纸张、橡胶、棉花、纤维等可燃固体物质火灾。
25.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收费?
答:不收取任何费用。
26.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如何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答: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27.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单位有上述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上述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8.火灾中能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请说出其中的四种?
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29.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都有哪些?11
答:1、室内装饰、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2、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易控制;3、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4、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30.水灭火系统都包括哪些?
答: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和水喷雾灭火系统。
31.报火警应报哪些内容?
答:1、发生火灾的具体时间、地点;2、火势的基本情况;3、是否有人员被困;4、报警人姓名、住址及其联系电话;5、报警人应到路口接消防车。
32.睡熟时,听到火警该怎么办?
答:(1)爬到卧室的门边,用手背试一试门是否热;(2)准备好湿毛巾;(3)自制救生绳索,但切勿跳楼;(4)利用自然条件作为救生滑道。
33.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有哪些协助调查的义务?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34.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单位有上述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上述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5.发生火灾时人被困在室内怎样呼救?
答:人被大火围困在建筑物内向外呼救,外面的人很难听到。因为熊熊烈火形成一道火围墙,向外呼救实际上是很困难的。此时此刻被困的人应保持冷静,人应卧倒在地面上呼救。
36.如何选择避难房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答:(1)选择临街的房间,因为那样便于观察火情,可以和救援者通过呼喊、手势等取得联系,对及时获得救援大有益处;(2)选择有阳台的房间;(3)选择从楼梯间便于接近的房间。
37.在非跳即死时应注意什么?
答:(1)要报一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的物品,这样可以减缓冲击力;(2)选择往楼下的石棉瓦车棚、花圃草地、水池河滨或枝叶茂盛的树上跳,这样可以减轻伤亡程度;(3)徒手跳时要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这样可以减少头部着地的可能性。
38.吸烟在哪些情况下容易引起火灾?
答:(1)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2)漫不经心,不管场合,随手乱丢烟头和火柴梗;(3)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件时吸烟;(4)叼着香烟寻物时烟灰掉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5)不看场合地点,乱磕烟灰引起火灾;(6)在匆忙时把未熄灭的烟头塞进衣服口袋,结果引燃衣服而起火;(7)把点燃的香烟随手放在可燃物上;(8)使用打火机不当引起火灾;(9)在严禁用火的地方吸烟而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39.停电之后应注意哪些防火问题?
答:(1)有条件的,要用应急照明灯,尽量不用明火照明;(2)使用油灯、蜡烛应急照明必须有人看管,做到人离开或睡觉将火熄灭;(3) 要将电熨斗、电烙铁和电热毯等用电器的电源插头及时拔掉,防止来电后长时间通电,温度升高而引发火灾。
40.怎样预防电褥子着火?
答:(1)应防止弄湿电褥子。电褥子被弄湿容易破坏电褥子的绝缘性能,造成漏电。
(2)减少折叠次数,避免折断电热丝,防止造成短路,过热。(3)要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电褥子,通电时间不能过长。(4)普通型电褥子不要与热水袋等其它热源同时使用,以避免造成局部过热。(5)电褥子使用完后,一定要拔掉电源插头。
41.电视机着火怎么办?
答:(1)首先拔掉电源插头。(2)用厚棉被将电视机盖上,不能用化纤织物盖,以防引燃。
(3)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4)灭火时,人应从电视机侧面靠近电视机,以防显象管爆炸。(5)如果灭不了火,应立即报“119”火警。
42.人触电后怎么办?22
答:当有人触电后,其身边的人不要惊惶失措,应及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首先要赶快拉掉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不可随便用手去拉触电者的身体。因触电者身上有电,一定要尽快先脱离电源,才能进行抢救。(2)为了争取时间,可就地使用干燥的竹竿、扁担、木棍拨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电器用具,绝不能使用铁器或潮湿的棍棒,以防触电。(3)救护者可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上不带钉子的胶底鞋,用一只手(千万不能同时用两只手)去拉触电者的干燥衣服,使触电者脱离电源。(4)人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脱离电源后从高处跌下摔伤。
43. 液化石油气瓶超量灌装有什么危险?
答:液化石油气如果灌装过量,当遇到热源或阳光直射时,瓶内的液化石油气液体将随温度的升高,体积膨胀,对气瓶产生很大的压力,当压力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时,瓶体就会变形或爆炸。因此,液化石油气罐装量不得超过容器体积的85%。
44. 液化石油气钢瓶为什么不能用火烘烤或其他方式加热?
答:液化石油气本是气体,采用增加压力的方法,才变成液体,所以钢瓶内的饱和蒸汽压比一般液体的大,而且随温度的升高,瓶内液体迅速气化,压力更会急剧增加,当超过气瓶的耐压强度时,就有发生爆炸的危险。
45. 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为什么不能卧放?
答:因为当钢瓶立放时,瓶内的下部是液体,上部是气体,当打开角阀时,冲出的是气体,随气体的逸出,下部液体又逐渐气化,使瓶内上部气体始终保持一定的压力。如果钢瓶卧放,则靠近瓶口处多是液体,当打开角阀时,冲出的是液体迅速气化,体积大约扩大250倍,这样多的气体,大大超过灶具的负荷,一种可能是,窜起很大很高的火焰,引着附近可燃物,另一种可能是,气体来不及安全燃烧,就有发生爆炸的危险。
46. 使用液化石油气炉时为什么先点火,后开气?
答:如果先开气后点火,先喷出的大量石油气,就有可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气体,这时遇到明火就有发生爆炸危险,因此必须先点火后开气。
47. 液化石油气初起火灾如何扑救?
答:用湿布保护好手迅速关好气瓶的截门,然后再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48.. 家庭发生火灾后,您有几种逃生的方法?
答:(1)发生火灾后,选择最近的逃生出口;(2)逃离火场的路线上遇有浓烟烈火时,必须把自己的衣服淋湿;再找一块湿毛巾捂住口鼻,查以起到隔热虑毒的作用;(3)在有浓烟的情况下,采用低姿势撤离,视线不清时,手摸墙壁徐徐撤离;(4)楼道内烟雾过浓,无法冲出时,应利用窗户阳台逃生,拴上安全绳或床单逃生;(5)上述情况不具备时,不能盲目跳楼应等待救援。
49. 影剧院火灾采取哪些逃生方法?
答:(1)当舞台发生火灾时,火灾蔓延的主要方向是观众厅。厅内不能及时疏散的人员,要尽量靠近放映厅的一端掌握时机逃生。 (2)当观众厅发生火灾时,火灾蔓延的主要方向是舞台,其次是放映厅。逃生人员可利用舞台、放映厅和观众厅的各个出口迅速疏散。(3)当放映厅发生火灾时,由于火势对观众厅的威胁不大,逃生人员可以利用舞台和观众厅的各个出口进行疏散。(4)发生火灾时楼上的观众,可从疏散门由楼梯向外疏散,楼梯如果被烟雾阻隔,在火势不大时,可以从火中冲出去,虽然人可能会受点伤,但可避免生命危险。此外,还可就地取材,利用窗帘布等自制救生器材,开辟疏散通道。
50.商场火灾的逃生方法有哪些?
答:1)利用疏散通道逃生;2)自制器材逃生;3)利用建筑物逃生;4) 寻找避难处所 。
51.过失引起火灾,构成失火罪的,根据《刑法》规定,应给予怎样的处罚?
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2.为什么家用冰箱不适宜存放易燃液体?
答:因易燃液体蒸发的可燃气体达到一定爆炸浓度时,遇冰箱内继电器打火会发生爆炸起火。
53.公共场所的防火规定有哪些?
答:不在公共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带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车辆、物品不紧贴或压占消防设施,不应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消防器材,不得损坏消火栓、防火门、火灾报警器、火灾喷淋等设施;学会识别安全标志,熟悉安全通道;发生火灾时,应服从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68.烟头为什么会引起火灾?
答:烟火虽小,但其表面温度一般在200~300℃之间,中心温度可达700-800℃之间,一般可燃物(如纸张、棉花、柴草、木材等)的燃点都在130~350℃,都低于烟头的温度。所以乱扔烟头很容易发生火灾。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问答
1.《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自何时起施行?
答: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2.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和腐蚀品等。
3.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履行何职责?
答: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由何部门审查、许可?
答: 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许可。
5.什么是“三违”现象?
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6.为什么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禁止穿化纤衣服?
答:1、为了防止静电产生;2、化纤遇高温易熔融,会粘附在人体皮肤上,造成严重烧伤。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哪些范围?
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8.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9.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有哪些规定?
答: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11.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是如何规定的?
答: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后。由各级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颁发批准书。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生产活动?
答:必须依法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1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有什么限制?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14.危险化学品“一书、一标”指的是什么?
答: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时必须做到什么?
答: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16.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应设置哪些相应安全设施和设备?
答:应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17.如何做好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答: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8.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生产、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19.储存危险化学品有哪些规定?
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20.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要求是什么?
答: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21.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规定有哪些?
答: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哪个部门接收?
答:由公安部门接收。公安部门接收的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有关部门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交由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专业单位处理。
2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什么制度?
答: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24.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一)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三)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25.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记录台帐的内容是什么?
答: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26.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二)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三)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27.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什么制度?
答: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28.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相关人员有哪些要求?
答: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9.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办理什么证件并提供哪些资料?
答: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30.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哪些情况?
答: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31.国家对哪些危险化学品实行登记制度?
答: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3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如何救援?
答:(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33.什么是闪点?
答:在规定条件下,加热油品所逸出的蒸汽和空气组成的混合体气与火焰接触发生瞬间闪火时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34.加油站防静电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1、设备接地和跨接;2、避免储罐上部喷溅进油;3、控制流速;4、防止不同油品相混或油品含水和空气;5、禁止往塑料桶内直接灌注汽油;6、禁止穿化纤衣服操作;7、禁止用汽油擦洗设备。
35.什么是“四懂四会”?
答:四懂是指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是指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36.“五不动火”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置换不彻底不动火;分析不合格不动火;现场管理不加盲板不动火;没有安全部门确认签发的火票不动火;没有防火器及监火人不动火。
37.什么叫三点控制?
答:对生产现场“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的强化控制管理,采取现场和车间挂牌标示方法强化管理。
38.什么是危险?
答:危险是一种状态,它可以引起人身伤亡,设备破坏或降低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危险可以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大大降低危险性的可能。危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导致事故。
39. 什么是危险物质?
答: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40.什么是事故?
答:事故是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一个或一系列意外。
41.什么是安全评价?
答:安全评价是以系统安全分析为依据,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通过分析找出系统中的潜在危险、薄弱环节、事故发生的概率、引发的职业危害和可能的严重程度,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安全评价总体来讲是为了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42.安全评价分为哪几类?
答: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43.农药中毒分哪三类?
答:急性、亚急性、慢性三类。
44.我国农药分为哪儿五级?
答: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
45.高毒、剧毒性农药应在标签上标明不得用于哪些产品上?
答:果树、蔬菜、茶叶、瓜类、中药材和卫生杀虫剂。
46.农药不得与哪些物品混放、混载?
答: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
47.现代农药应向哪些方向发展?
答:高效、低毒、低残留、与环境相容性好。
61.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应注意哪些?
答: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8. 对储存大量剧毒物品的仓库有什么要求?
答:储存大量剧毒物品的仓库,不得放在城镇和居民聚集的地区,库房必须坚固、通风、干燥,一般库温保持在33℃以下,相对湿度在80%以下。
49.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为什么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答: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不仅关系到生产厂家本身的经济效益和声誉,更重要的是直接关系到燃放者的人身安全。因此,产品质量和安全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均须没收销毁。
50.烟花爆竹主要禁放区有那些?
答:1.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2.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3.输、变电站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4.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51.烟花爆竹安全文明燃放三原则是什么?
答:1.不能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2.不能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3.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燃放,需由成年人陪同。
52.烟花爆竹储存安生管理有何规定?
答:花爆竹的储存仓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的要求。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为便于检查、清点,其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宜小于0.7m; 2、为便于库内搬运,其运输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 3、为便于装卸和不压坏底层包装箱,成箱成品的堆垛高度不宜超过2.5m。 4、不得超过核定的产品级别和数量,严禁同库储存半成品以及其他货物;产品收进与发出均应核对清楚,防止错收错发;不得在库房内开启包装箱。
5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69.国务院颁布何时实施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答:2006年1月21日。
54. 国家对涉及烟花爆竹的哪些活动实施行政许可?
答: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55.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56. 依法取得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3)燃放作业方案;(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57.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8.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行为,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59.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行为,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60. 国家标准对烟花爆竹产品的外包装标注有何规定?
答:《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04)规定,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
61.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国家如何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进行管理?
答: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63. 城市布设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
6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65.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的罚款。
66. 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如何处理?
答: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67.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是否可以购进和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答:不可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同时,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也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68.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69. 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如何处置?
答: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五、矿山安全知识问答
1.煤矿的五大灾害是什么?
答:煤矿的五大灾害是瓦斯、煤尘、水、火和顶板灾害。
2.井下低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是什么?
答:“接地”、“漏电”、“过电流”三大保护装置是保证井下低压供电安全的必要装备。
3. 斜井提升系统必须有什么安全措施?
答:斜井提升系统必须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装置和设施,行车时,井巷中严禁行人。
4.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有三项基本任务:1、供给井下适量的新鲜空气,保证井下空气含氧量不低于20%;2、冲淡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3、造成良好的气候条件。
5.矿山独眼井能否开采?
答:国家禁止独眼井开采。
6.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建设应坚持什么原则?
答:应坚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施、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
7.非煤矿山企业应具备哪“五证”?哪“七图”?
答:五证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七图指:矿山总体布置图;井下、井上工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山供电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水文地质图。
8.矿山企业应当对职工怎样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答:(1)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核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经验的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2)新井露天矿的职工,接受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4)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9.《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是什么?
答: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10.矿山企业职工应享有哪些权利?
答: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任何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1.矿山企业 职工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1)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3)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全力抢险救护。
12.煤矿“一通三防”指的是什么?
答:一通:矿山有完善的通风系统;三防:防煤尘、防火、防瓦斯爆炸。
13.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是瓦斯达到一定的浓度,二是有一定的含氧量,三是有火源,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4.煤矿井下供电线路“三无”指的是什么?
答:煤矿井下供电线路无明接头、无鸡爪子、无羊尾巴。
15.制定《矿山安全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 ,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16.《矿山安全法》对矿山企业有何要求?
答: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17.当发生矿山事故时职工有什么应尽的义务?
答:矿山企业职工应当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
18.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享有什么权利 ?
答: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1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几年?
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对申请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下井参加劳动、参观、实习的人员,在下井前有什么要求?
答: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21.矿长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22.矿山企业特种工是哪些?
答:瓦斯检查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拥罐工;电工;金属焊接工;矿井泵工;主体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矿内机动车司机等特种工。
23.矿山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长时内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答:24 小时。
24.矿井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的设计必须符合什么要求?
答: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25.每个矿井至少有几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答:二个。
26.接地保护作用是什么?
答:接地保护作用是通过用导体将电器设备中所有不带电的外露金属部分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板连接起来,使损坏绝缘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所带的对地电压降到对人体没有危害的安全数值。
27.漏电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答:漏电保护的作用一是系统漏电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二是人体接触一相火线或带电金属外壳时,在人体还未感觉前即能切断电源。
28.过电流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答:过电流保护是利用熔断器、热继电器、电磁或过流继电器,保护设备避免短路、过载与防治电缆线路短路。
29.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1)《矿山安全法》权利与义务;(2)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3)与职工有关的安全知识;(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
30.《矿山安全法》对矿山企业的安全工作有哪些原则要求?
答: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31.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交那些资料?
答:(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三)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四)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2.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井,应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答:(1)采掘范围及采空区处理情况;(2)对矿井采取的封闭措施;(3)对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处理方法。
33.矿山开采过程中,常见的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有哪些?
答:常见的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有:冒顶、片邦、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升喷;地面和井下的水灾、水害;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以及其他危害。《矿山安全法》规定,对上述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34.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哪些作业规程和检查制度?
答:为了保障矿山开采安全,矿山企业应当:(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在情况变动时及时予以修订;(2)建立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并建立技术档案,保证使用安全;(3)建立对通风系统、作业环境的气候以及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的定期检测制度;(4)对煤矿和其他有瓦斯爆炸可能性的矿井,建立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任何人不得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5)建立健全对地面陷落区、排土场、歼石山、尾矿库的检查和维护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危害,采取预防措施;(6)爆破器材及其他危害物品管理检查制度;(7)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35.矿山企业中矿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哪些?
答:(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5)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事故隐患;(8)及时、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36.何谓矿山安全的民主监督?
答:矿山安全的民主监督是指矿山企业职工代表队大会、工会和全体职工对企业安全进行的监督。
37.矿长安全资格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矿山安全规程;(2)矿山安全知识;(3)安全生产管理能力;(4)矿山事故处理能力;(5)安全生产业绩。
38.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哪些权力?
答: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进入现场检查。参加有关会议,无偿调阅有关资斜。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矿山安全监督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时,有权要求矿山企业立即改正或者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矿山企业立即停止作业,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3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矿山安全有哪些监督职责?
答:(1)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2)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3)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4)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5)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6)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40.什么是民用爆炸物品?
答: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1、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2、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药爆竹;3、公安部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它爆炸物品。
41.储存爆破器材有何规定?
答: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爆破器材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42.使用爆破器材有何规定?
答;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43.公路运输爆破器材有何规定?
答;在公路运输爆破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距离。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44.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哪些工作以防事故发生?
答:必须确定危险边界,并设置明显标志。
45. 煤矿安全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46. 《哈密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矿山企业有哪些设计要求?
答:矿山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包括职业卫生辅助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的规定,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规范的设计组织建设和生产,保证矿区规划、安全设施、回采率等达到设计要求。
已投产矿山企业在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同时,要重视矿区规划,重视安全辅助设施建设以及环保卫生工作,认真改善企业员工工作生活条件。按规定建设安全教育室、医务室、浴室、厕所等,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矿山企业应积极开展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47.矿山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何规定和标准?
答: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以以下标准提取:
(1)金属矿山:地下开采矿山每吨8元,露天开采矿山每吨4元;(2)非金属矿山:地下开采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露天开采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3)小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48.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用途是什么?
安全费用主要用于:(1)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费用;(2)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3)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6)安全生产的其他费用。
4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对矿山企业的标准有哪些?
答: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按以下标准存储风险抵押金:(1)小型矿山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2)中型矿山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3)大型矿山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4)特大型矿山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5)企业规模化分按自治区相关标准执行。
50.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用途是什么?
答:(1)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2)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50.在哪些情形下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答:(1)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逃逸的;(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未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费用的。
56.《哈密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地下开采矿山企业有何安全要求?
答:地下开采矿山企业必须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现场监控和检测体系,配备必需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现场的监控、检测和技术管理。每次爆破作业后,必须指定专人先对各类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的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任何人不得进入作业场所。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何时通过和施行的?答:本法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订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4.什么是突发事件?
答: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5.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的原则是什么?
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何规定?
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征用的财产有何规定?
答: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矿山、建筑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单位是如何规定的?
答: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是如何规定的?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学校有何规定?
答: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预警级别是如何让规定的?
答: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12.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1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哪些应急处置措施?
答:(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14.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开展哪些应急工作?
答: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15. 有关单位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答:(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是何时通过?何时开始实施?
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已经2007年11月8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单位和个人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棉花收购站、加工厂、仓库、露天堆场、转运站以及棉纺企业堆放棉花的场所(以下统称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适用本办法。临时储存棉花的代收点、代储点等场所,参照本办法执行。
4.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对职工培训有何规定?
答: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的人员(包括固定、临时、季节性工人及其他人员)应当经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装卸棉花的机动车辆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配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排气火花熄灭器,排气管一侧不得靠近棉垛;
(二)在固定地点停车,不得在库区内加油或者修理车辆;
(三)进入棉花堆场区、仓库区和加工厂区作业的电瓶车、铲车、叉车及上垛用的吊车,应当采取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措施。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对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电气线路有何规定?
答: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电气线路的消防用电应当按二级负荷供电,用电线路应当采用地下电缆,内部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者阻燃管。堆放籽棉的电动机械应当采用防护型开关,移动式电缆应当采取防止碾压的措施,设专人进行现场看护,并定期进行绝缘性能检验。棉花加工车间应当采用防爆型或者防尘型照明灯具和开关;用于堆场户外照明的灯具,应当采用防护型灯具。
7.露天堆场棉花总储量超过多少吨的收购、加工、仓储单位,应当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多少米?
答:5000吨、15m。
8.露天、半露天棉花堆场内的棉垛与场区围墙之间的间距,不小于多少米?。露天、半露天籽棉堆垛与皮棉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多少米?
答:10m、35m
9.仓库内皮棉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多少米?,其它通道的宽度不小于多少米?
答:2m、1.5m。
10.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的消防给水系统应当采用高压或者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供水压力应当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水枪在最不利地点时,其充实水柱不小于多少米?
答:10m。
八、综合安全知识问答
1.“森林防火”的含意是什么?
答: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2.森林扑火工作实行什么原则?
答: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3.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有什么规定?
答: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
4.经批准的用火单位和个人,在用火时必须做到“五不烧”指什么?
答:防火路不合格不烧;防火人员及扑火工具未到位不烧;天气干燥三级风以上不烧;上山火不烧;四级(含四级)以上天气不烧。
5.进入林区必须做到“五不准”指什么?
答: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不准在林区风燃放爆竹、焰火;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兽;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6.森林火险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答:森林火险等级分为五级。一级为难以燃烧的天气可以进行用火;二级为不易燃烧的天气,可以进行用火,但出可能走火;三级为能够燃烧的天气,要控制用火;四级为容易燃烧的高火险天气,林区应停止用火;五级为极易燃烧的最高等级火险天气,要严禁一切里外用火。
7.什么是森林防火期?
答:一般把森林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规定为森林防火期。
8.扑救森林火灾不能组织哪些人上山扑火?
答: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儿童及身残体弱者。
9.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答:在可燃物和天气条件都有利于森林燃烧的条件下,火源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
10.什么是地表火?地表火对森林的危害程度如何?
答:地表火又叫地面火,指沿林地面扩展蔓延,烧毁地被物的火。地表火能烧毁地表1.5米以下的幼苗、幼树、灌木,烧伤乔木树干基部的树皮表层以及靠近地面的根系。林木受害后,能使长势减弱,容易引起病虫害的大量发生,严重影响林木的生长,木材材质变劣,有时甚至造成大片森林枯死。
11.什么是树冠火?树冠火对森林的危害程度如何?
答:地表火遇强风或遇针叶幼树群、枯立木或低垂树枝等,火焰烧至树冠上部,并沿着顺风迅速扩展,而成为树冠火。树冠火经常与地表火同时发生,烧遍整个林分的地表的树冠,对森林的破坏性大,扑救比较困难。遇到此类火,一般不打,而是使用隔离带。
12.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以“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争分夺秒地将林火消灭在初发阶段。
13.扑火的方法有哪两种?
答:扑救森林火灾一般采用直接灭火和隔离带灭火两种方法相结合的灭火方法。直接灭火常采用的方法是扑火人员使用手中的工具沿火线直接打灭火。间接灭火法,是遇猛烈的地表火或树冠火人力无法接近扑打时采用的,以劈断火路斩断火源的方式达到灭火目的。
14.要扑救林火中,怎样做到既扑灭火灾,又不伤亡人员?
答:扑打火线中,严禁迎火头扑打;不要在下风口扑打;不要在火线前面扑打;扑打下山火时,要注意风向变化时下山火变为上山火,防止被火卷入烧伤。清理火场时,要注意烧焦倾斜“树挂”、倒木突然落倒伤人,特别是防止掉入“火坑”,发生烧伤。
15. 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机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16. 什么叫伤亡事故?
答: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
17.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是哪几种?
答: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篮、黄、绿四种颜色。含义是: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18. 什么是职业病?
答:职业病是职业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和时间超过一定限度,导致人体功能性与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的相应的临床症状,这类疾病称为职业病。
19.每年的哪一天是中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答: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
20.“劳动安全卫生标志”的图案及含义是什么?
答:“劳动安全卫生标志”以代表劳动安全卫生的绿十字为中心,周围用变性的齿轮和橄榄枝叶构成一个图案,左侧的齿轮象征劳动、长城和中国,右侧的橄榄叶象征着和平、美满和幸福。
21.录用未成年工与童工有什么原则?
答: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在于未成年工年龄为16周岁到18周岁是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录用的,但要给予特殊保护;而童工的年龄小于未成年工,是法律禁止录用的。
22.工作中那些行为属于不安全行为?
答:错误操作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冒险进入危险场地、站坐不安全位置,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具、不安全装束均属于不安全行为。
23.为防止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1)改进生产工艺,以无毒,低毒的原料代替有毒、高毒原料;(2)改进生产设备,实现生产过程的密闭化;(3)搞好通风排毒;(4)隔离操作。
24.防止静电事故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对容易产生静电的场所,要保持地面潮湿,或者铺导电性能好的地面;工作人员要穿防静电的衣服和鞋、靴,让静电及时导入大地,防止静电积聚,产生火花。
25.国家标准规定安全帽的三项永久性标记是什么?
答:(1)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2)制造年、月(3)许可证编号。
26.起重机“十不吊”的内容是什么?
答: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工件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吊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物件下有人不吊;照明不足不吊。
27.临街施工有什么规定?
答:凡在城市内临街近巷、民房附近施工时,必须采取封闭施工或搭设坚固隔离防护棚,强化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2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安全管理;(2)文明施工;(3)脚手架;(4)基地支护与模板工程;(5)三宝、四口防护;(6)施工用电;(7)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8)塔吊;(9)超重吊装;(10)施工机具十项内容。
29.制革工人易患的职业病是什么?
答:制革工人易患的职业病主要是布氏秆菌病和炭疽病。
30.如何防治布氏秆菌病和炭疽病?
答:原料皮有时由于检疫不严而带有炭疸杆菌或布氏杆茵,在作业过程中常可引起职业性传染病。因此,对所有接触原料皮张及兽毛的职工,应定期进行检疫及预防治疗:发现带茵皮张应进行彻底消毒灭菌;工作时应穿戴全套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进餐前需用2%~3%来苏儿液洗手,用1%高锰酸钾嗽口。一旦发现手和脸部有伤口,应暂时调离;如发生原因不明的局部痛痒、红肿时,应立即就医检查。
31.劳动者预防职业病权利有哪些?
答: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的权利;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治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利;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32.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应当发挥什么作用?
答: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做出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对此不做出处理,意味着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有关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33.职业卫生的“三级预防”原则是什么?
答:职业卫生的“三级预防”原则为:第一级预防,从根本上消除或最大可能地减少对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第二级预防,当第一级预防未能完全达到要求,职业性有害因素开始损及劳动者的健康时,应尽早发现,采取补救措施;第三级预防,对已发展成职业性疾病或工伤的患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
34.法定职业病及其范围是什么?
答: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
2002年4月18日由卫生部、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了10类115种职业病。
3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
答: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36.什么是职业中毒?
答: 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所发生的中毒。
37.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及中毒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答:在生产中,毒物主要经呼吸道吸收进入人体;其次为经皮侵入;由消化道进入,在职业卫生中实际意义不大。生产性毒物作用于机体,并非一定会引起职业中毒。毒物对机体所致有害作用的程度与特点,取决于下列因素:(1)毒物本身的特性;(2)剂量、浓度和作用时间;(3)毒物的联合作用;(4)生产环境和劳动强度;(5)个体感受性。
38.什么是生产性粉尘?什么是尘肺?
答: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尘肺是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39.硫化氢中毒防治要点有哪些?
答:(1)进入高浓度的硫化氢场所,应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2)生产过程应注意设备的密闭和通风,设置自动报警器。(3)发生急性中毒,应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进行对症抢救, 保持呼吸道通畅,给氧,呼吸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有昏迷者可进行高压氧治疗。眼部污染应立即冲洗。
40.氨的中毒防治要点是什么?
答:皮肤灼伤迅速用清水彻底清洗,特别注意清洗腋窝及会阴等潮湿部位,注意及时清洗眼睛,每天剥离结膜囊,以防睑球粘连。
41.一氧化碳中毒的防治要点是什么?
答:改善生产设备,产生一氧化碳的地方要加强通风,使用一氧化碳的锅炉、输送管道和阀门要经常维修,防止漏气;设立CO报警器,普及自救、互救常识;发生急性中毒,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解开领口,重度中毒者应及时抢救,呼吸停止应做人工呼吸。
42.苯中毒的预防措施有哪些?发生急性苯中毒时如何进行现场处理?
答:1)用无毒或低毒的物质取代苯。2)生产工艺改革和通风排毒。3)作业工人应加强个人防护如戴防苯口罩或使用送风式面罩,进行周密的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现场处理: 发生急性中毒,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脱去被苯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注意保温;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43.什么是高温作业?
答: 高温作业一般是指有热源的生产场所中每小时散热量大于20千卡/立方米,或工作地点的气温在寒冷地区和一般地区超过32度、炎热地区超过35度,或工作地点热辐射强度超过1卡/平方厘米/分,或工作地点在气温30度以上,相对湿度超过80%的作业。
44.防暑降温措施有哪些?
答:(1)合理设计和改革工艺过程,减少工人接触高温热辐射的机会;(2)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3)加强通风;(4)供给含盐饮料和补充营养;(5)做好个人防护;(6)制定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布置合理的工休地点;(7)加强医疗预防工作。
45.如何进行中暑的现场救治?
答:(1)先兆中暑和轻度中暑应使患者迅速离开高温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安静休息,解开衣服,给其饮用含盐清凉饮料,并可选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2)重症中暑必须紧急抢救。首先是降温,一般可用冷水、冰水或洒精擦身,常用的降温药物是氯丙嗪,同时补充适量的维生素B1和维生素C。其次,纠正水、电解质紊乱,保持酸碱平衡,积极防治休克、脑水肿等。
46.什么是非典型肺炎?
答:非典型肺炎是指由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立克次体、腺病毒以及其他一些不明微生物引起的肺炎,英文简称SARS。非典型肺炎主要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一种呼吸道急性传染病。其临床主要表现为肺炎,在家庭和医院有聚集感染现象。
47.什么是禽流感?
答:禽流感是禽流行性感冒的简称。是由A型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引起的一种禽类(家禽和野禽)传染病。禽流感病毒感染后可以表现为轻度的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症状,死亡率较低;或表现为较严重的全身性、出血性、败血性症状,死亡率较高。这种症状上的不同,主要是由禽流感的毒型决定的。
48.建筑施工中的四大伤害指什么?
答: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
49.什么是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答: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对文明施工检查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答:现场围档、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防火、治安综合治理、现场标牌、生产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十一项内容。
51.安全帽要求具备哪些性能?
答:(1)冲击吸收性能;(2)耐穿透性能;(3)耐低温性能;(4)耐燃烧性能;(5)电绝缘性能;(6)侧向刚性。
52.高处作业的定义?
答: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53.什么天气情况下,禁止露天进行超重作业和高空作业?
答:6级以上强风。
54.三宝、四口内容是什么?
答: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是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井口。
55.什么叫安全电压?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分别为多少?
答:安全电压是指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取的由特定的电源供电系列。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42、36、24、12、6伏。
56.什么是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答:即每台用电设备要设专用配电箱、箱内设一闸、一漏开。
57.起重机的常用安全装置在哪些?
答: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限位器,偏斜调整器和显示装置。幅度指示器,联锁保护装置,夹轨钳和锚定装置、缓冲器、风级风速报警器等。
58.输送机哪些部件应装防护罩?
答:所有齿轮、车链轮、皮带轮和其它转动部分都应装有护罩。
59.安全灯在特殊工作环境下应采用什么电压?
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场所照明,应使用36V电压,在潮湿和易触电场所的照明电压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照明电压12V。
6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可带电灭火的器材是哪几种?
答: 1211、二氧化碳、 四氯化碳 、干粉。
61.触电紧急救护法时,首先应进行什么?然后立即进行什么?
答:触电解救;人工呼吸。
62.防止直击雷的保护装置有几种?
答:避雷针;避雷网;消雷器。
63.消除管线上的静电主要是做好什么?
答:接地
64.影响电流对人体伤害程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主要因素有:电流的大小,人体电阻,通电时间的长短,电流的频率,电压的高低,电流的途径,人体状况。
65.运行中的电动机停机后再起动,在热状态下允许热起动多少次?在冷状态下允许连续起动多少次?
答: 1 次; 2-3 次
66.施工用电动机械设备,应采用的保护措施为 ?
答:必须采用保护接零,同时还应重复接地。
67.电气安全措施有哪两部分?
答: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68.脱离低压电源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答:( 1 )切断电源;( 2 )割断电源线;( 3 )挑拉电源线;( 4 )拉开触电者;( 5 )采取相应救护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时注意必须使用符合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
69.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可不可以带负荷拉开。
答:不可以。
70.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必须采用什么样的电动工具?
答:有防爆措施。
71.凡在潮湿工作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使用手提式电动用具或照明灯时应采用多少伏安全电压?
答: 12V 。
72.电动机试机时可不可以一起动马上就按停机按钮?为什么?
答 :不可以。起动电流是额定电流的 6-7 倍,马上停机会烧坏开关。
73.当工艺负荷没有达到额定负荷时,电动机是不会过负荷的,对吗?为什么?
答:不对。介质变化、机泵故障,电机故障均会导致过负荷。
74. 搬动风扇、照明灯和移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应在什么情况下进行?
答:切断电源。
75电压相同的交流电和直流电,哪一种对人的伤害大?
答:交流电。特别是 50~60Hz 的交流电。
76.电气设备着火,首先必须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答:停电。
77.在生产过程中,装置临时检修动火不得在电缆沟附近,为什么?
答:以防沟内存有可燃气体引起爆燃。
78.在中小学,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什么劳动?
答: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79.什么是职工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答: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80.安全班组活动“三落实”是什么?
答:生产班组的每周安全活动要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81.危险作业的范围有哪些?
答:(1)高空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者易燃作业;(4)爆火区或者有爆炸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者窒息危险的作业。
82.什么是违章指挥?
答:是指企业领导和生产指挥人员滥用职权违章命令或强迫命令工人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83.什么是违章作业?
答:是指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安全卫生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盲目蛮干冒险作业的行为。
84.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答:(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6)攀、坐不安全位置;(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作用;(8)不安全装束。
85.电力线路保护区有哪两类?
答:(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
86.防止触电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采用安全电压、漏电保护器;保证可靠的绝缘、屏护、间距;正确使用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等。
87.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多少米的区域内不得放风筝?
答:300米。
88.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答:(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89.哪些作业场所应保护接零?
答:凡正常时不带电而故障时可能带危险电压(包括感应电)的金属导体均应采取保护接零措施。如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均应采取保护接零措施。
90.什么是安全操作规程?
答:是工人操作机械设备和调整仪器仪表以及从事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91.什么是安全教育的内容?
答:概括为三方面内容: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
92.对工厂厂院、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要求是什么?
答:(1)离地2.5米以下的电网,应该有护网和明显的警告标志;(2)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米;(3)升降台和走台应加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1.05米;(4)室内工作地点温度高于35℃时,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5℃时,应设置取暖设备。
93.造成锅炉与压力容器事故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答:(1)设备本身的缺陷;(2)安全附件不全或失灵,或是未安装安全附件,或是安装不合理,但更多的是由于长期运行而以失检失修,导致安全附件不准确或失效;(3)管理不良或运行失常。如违章作业、误操作、锅炉水质管理不善、缺乏定期检验和检修制度等。
94.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什么?各有何作用?
答: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安全阀的作用是当锅炉内蒸汽压力超过允许值时,安全阀自动开放,向外排汽。当压力降到规定值时自动关闭,防止锅炉因超压而发生爆炸事故。压力表是用业测量锅炉内压力大小的仪表,司炉工人通过它来监视锅炉内蒸汽压力的变化。水位表是用以反映锅筒内水位状况的直读仪表,司炉工人通过它来监视锅炉筒内水位的变化。
95.锅炉运行 中常见的事故有哪些?
答:(1)锅炉缺水;(2)汽水共腾;(3)锅炉超压;(4)锅炉爆炸。
141.焊工10不焊、不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作为一名焊工,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拒绝焊和割。
1、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得焊、割;
5、焊工不了解焊、割件是否安全时,不得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热、隔音的部位,焊、割的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与外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又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10、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种互相有抵触时,不能焊、割。
96、如何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答: 1. 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2. 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3. 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4. 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97.什么是旅游景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答:一是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旅游景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二是成立防汛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各旅游景点基础设施进行彻底排查,及时修复不安全隐患。三是启动旅游景点应急预案,及早做好人员转移,景点负责人带班,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四是加强特种行业的管理,五是加强景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强化抢险知识培训,做好应战准备。五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重视安全防范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黄金周和旅游旺季来临之际,安全检查和强化训练,确保游客安全万无一失。
98. 如何做好危险作业区域的安全工作?
答: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要采用围栏,盖板等措施或醒目的“安全”、“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及安全宣传,夜间应设红灯警示,非危险区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99. 什么是安全否决权原则?
答: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 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100. 气瓶为什么要漆色?有何作用?
答:国家法规和标准规定气瓶要漆色,包括瓶色、字样、字色和色环。气瓶漆色的作用除了保护气瓶、防止腐蚀、反射阳光等热源,防止气瓶过度升温以外,还为了便于区别、辨认所盛装的介质,防止可燃或易燃、易爆介质与氧气混装,形成混合气体,而发生爆炸事故,有利于安全。
101. 电梯在运行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 (1).操作者在电梯运行时间内,不得离开操作岗位,防止非操作者误操作。
(2).操作者负责检查轿厢的载重,不得超过额定的载重量。
(3).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4).开动电梯之前,必须将厅门和轿厢门关闭。严禁在厅门或轿厢门敞开的情况下,使用电梯。
(5).轿厢顶上除去属于电梯的固定设备以外,不得有其他物件存在;也不许有人进入轿厢顶上。
(6).当电梯在自动平层装置的作用下,如所达到的平层准确度仍不能满足个别情况下的特殊要求时,可以用启动按钮来控制达到。
102.防止交流、直流电触电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将带电设备设置必要的防护,要求保证防护意外的接触、意外的接近,做到不可能接触;对于偶然带电的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或安装漏电断路器等措施;另外,要对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修理或试验。但需要进行带电检修时,应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具。
103. 为防止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1)改进生产工艺,以无毒,低毒的原料代替有毒、高毒原料;(2)改进生产设备,实现生产过程的密闭化;(3)搞好通风排毒;(4)隔离操作。
104.我国规定工作地点噪声容许标准为分贝?
答:85分贝.
105.因事故导致严重的外部出血时,应该怎样及时处理?
答:用布料直接包裹,制止出血
106.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入口不少于两个,通道和出入口应保 持畅通。门窗应采用什么方式的?
答:向外开启式
107.遇有信号灯黄灯亮时是什么意思?
答: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
108.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负伤致残所需的假肢、轮椅配置及更新费用由谁来支付?
答:社会保险机构
109.在空气不流通的狭小地方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可能造成的危险是什么?
答:缺氧。
110、触电危险性大的几种环境?
答:(1)潮湿(相对湿度大于75%)
(2)有导电性粉尘
(3)金属占有系数大于20%
(4)炎热高温天气
(5)有导电性地板
(6)人既有与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触的可能,又有与其他导电性物质同时接触的可能。
111.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多少米内,禁止人员进入?
答:20米。
112.安全带使用几年后,应检查一次?
答:2年。
113.安全带的正确挂扣应该是怎样的?
答:高挂低用。
114.压力容器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1、保温、防腐、设备铭牌是否完好。2、容器有无裂纹、变形、局部鼓包等现象。3、容器的所有裂纹、受压元件等有无泄漏。4、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5、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坚固的螺丝是否齐全、完好。6、有无震动、摩擦。7、运行中操作压力、温度、组分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规定。8、运行日志、检修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115.是谁于l957年提出了“安全第一”的口号?
答:周恩来同志。
116.什么是失火罪?
答:由于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17.手用工具不应放在工作台边缘是为什么?
答:因为.工具易与坠落伤人。
118.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能否按工伤事故处理?
答: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部门的调查,确认系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119.临时电线的架设要求?
答:1、离地高度,室内不小于2.5米,室外不小于3米,跨越公路不小于5米。2、电线的绝缘必须良好。3、电线不得接触易燃易爆高温潮湿的管道、设备。4、电线留头要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或临时配电插座盘。
120.什么是致死电流?
答:人体允许通过的安全电流,男性为9毫安,女性为6毫安。电流为50毫安时,将危及人的生命,称为致死电流。
121.什么叫三不伤害原则?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122.企业安全工作“五落实”是哪些?
答:(1)机构;(2)人员;(3)职责;(4)经费;(5)装备。
123.当遇近雷暴时,您正处在具有防雷措施的建筑物内,应注意什么?
答:(1)不宜在建筑物上面活动。
(2)不宜使用淋浴器。
124.当遇近雷暴时,您正处在户外或旷野,应如何防范?
答:(1)不宜停留在山顶、山脊、游泳池、湖泊、海滨。
(2)不宜停留在小型无防雷设施的建(构)筑物、车库、车棚。
(3)不宜停留在铁栅栏前边、金属晒衣绳、架空金属体下面以及铁路轨道。
(4)宜迅速寻找有防雷保护的建(构)筑物、有金属顶的各种车辆及有金属壳体的船舶停留;若迫不得已需躲在树下,需保持与树干和枝叶5米的距离;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宜双膝下蹲,向前弯曲,双手抱膝。
(3)紧闭四周门窗。
125.夏季防中暑类可以备哪些常用的药品?
答:可备上些十滴水、仁丹等防暑药,主要用于治疗中暑引起的各种症状。锅炉工、建筑工、交警等特殊职业人群,长时间工作在高温下,还可预备一些口服补液盐(ORS盐),以免因出汗多而导致虚脱。另外,预防中暑还可用菊花茶等,有清凉解暑,生津止渴之功效。
126.可燃气体泄露怎么办?
答:家中有可燃气体泄漏,要立即开窗开门,降低泄漏出的可燃气浓度,并关闭截门、阀门。不要开关电器,如开灯、开排风扇、开抽油烟机和打电话。如闻到非常浓的气体异昧,要迅速大声喊叫,用最快方式通知周围邻居熄灭明火,勿开关电器,同时离开泄漏区,在户外打119报警。
127.主要消防工具的使用方法是什么?
答:1、手提式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先扳开顶盖上的手柄,倒置灭火器并用力晃动,灭火液即可以从瓶中喷出。
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将灭火器提向火场,在距火源1.5-1.3米远时把灭火器放在地上,一手握紧胶管将喷嘴对准火源,另一手向上将拉环拉起,粉剂即喷向火源。
3、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将灭火器推到灭火地点,一手握住喷粉胶管,对准火源,另一手逆时针方向旋转动力瓶手轮,待压力表指针达到0.98Mpa时打开灭火器开关,干粉即可喷出。
128.哪些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答: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作业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1J、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29.职工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答:1、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死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130.使用燃气应该注意什么?
答:不要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备;炉肚旁不可放置可燃、易燃物品。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要保持房间通风;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接头、开关、胶管等部位; 发现燃气泄漏,千万不要使用电话、手机、不能按门铃,不能开排气扇,要打开门窗,然后迅速撤离,在安全地方拨打119报警,并报专业维修部门,同时通知其他居民疏散。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131.乘坐汽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按核载人数乘坐;关好车门,坐稳扶牢,不要追逐打闹,不要敲击车体,严禁将肢体探出车外,不要与司机攀谈,以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不要向车外投弃物品,行驶中不能上下车。
132.对公共场所急照明灯要求是什么?
答: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应急照明灯的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133.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答:在从事气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少于5米。
134.安全标志分类及含义是什么?
答:禁止标志: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指令标志:必须遵守的意思;警告标志: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提示标志:示意目标的方向。
135.地震后的求救有哪些内容?
答:地震后的被压在建筑物中,要尽量设法自救,不要盲目乱喊、乱动,当有人走动时,再呼喊或敲击求救。
136.安全监督“六查”内容是什么?
答:(1)查思想;(2)查制度;(3)查措施;(4)查隐患;(5)查整改;(6)查效果。
137.旅客运输车辆五不出站制度有哪些?
答:(1)行驶证、驾驶证、准驾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超长客运派车通知单不全或不合规定不出站(2)车站对报班客车的制动、灯光、转向、雨刮器、传动系统现场例检不合格不出站;(3)酒后驾车或超长夜班客车驾驶员不足两人的不出站;(4)车辆超高、超载不出站;(5)气候恶劣不宜行车不出站。
138.防止隐患整改走过场的“三定四不准”是什么?
答: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准:凡自己能解决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部:厂部不推级主管局(公司);主管局(公司)不推级政府。
139.按照国家标准伤亡事故分为哪20种?
答:(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受压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