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关注微信公众号
  • 广告图
当前位置:首页>健康频道
如何评判精神分裂症的疗效
2015-02-05

以下是特区晚报2015124专栏文章,数字版链接为:http://www.step.com.cn/html/2015-01/24/content_595182.htm

 

如何评判精神分裂症的疗效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慢性迁延性精神疾病,病情容易反复,治疗难度大,病程较长,制定周密的正确的治疗策略对疾病本身的康复及维持治疗预防反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对精神分裂症疗效的错误评判导致治疗策略不正确以致病情反复,临床上比比皆是,因此,有必要对精神分裂症的疗效评判以及跟治疗策略之间关系进行深入了解,以便及时制定调整好治疗计划,提高疗效,预防复发。

    那么,精神分裂症的疗效是如何评判的呢?有何标准呢?

    精神分裂症治疗效果可以同时从以下三个标准来评判:

    症状标准

    跟其它疾病一样,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好与不好,取决于症状是否消失,如原来的自言自语、自笑、幻觉妄想等是否减轻或者消失,这是临床治疗疗效判断的最基本标准。首次发病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约有60%病人可以得到精神症状的完全消失,20%30%的症状得到缓解,10%的症状很难得到缓解的,随着发病次数增加,缓解率逐渐下降,治疗难度上升。临床上,症状消失评判为完全缓解,部分消失评判为部分缓解,经过再三治疗未能消失的称为症状残留。

    自知力标准

    自知力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认识能力。绝大部分患者患病后对自己疾病没有认识及判断能力,总是否认自己有病,对幻觉妄想等精神症状没有识别能力,无法控制自己的不正常行为。自知力恢复后,患者能够认识到自己患了精神疾病,能够区分正常及疾病表现,也能坚持服药治疗。自知力分为完全自知力、部分自知力及自知力缺乏三个等级,能感到自己患了精神疾病,对病态表现及正常人表现能正确区分开来,并要求治疗的称完全自知力;感到自己有精神疾病,对部分症状有认识,称部分自知力;完全没有认识称自知力缺乏。自知力是否恢复以及恢复程度也是判断精神分裂症疗效的一项标准。

    社会功能标准

    社会功能是指人的工作、学习及其社交等能力。大部分患者患病后,社会功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学习成绩差,在平时对于自己来说是简单的事情,总未能掌握好,要了解需要花上更长时间或者没有办法了解掌握;工作能力下降,效率低下,懒得动,不爱劳动,甚至连个人卫生都懒得料理,无故不上班;不爱跟人交往,表现孤僻少语,不爱出门,不跟人主动说话等。社会功能分为受损和不受损。

    也就是说,精神分裂症患者疗效不能简简单单看症状是否消失来评判,精神症状是否消失只是评判疗效中的一个标准而已,要全面评判精神分裂症疗效,需要同时通过以上三方面来评判,只有达到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和社会功能恢复才能被称为临床痊愈。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卓永宁

© 2011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备案序号:粤ICP备 12005830 [ 粤卫网申(201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