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开展需要,现聘请第三方对我院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多家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名并提供相应的报价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要求
二、公示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0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7:30前提交资料,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3、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及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4)本次报价材料(文件单独密封加盖骑缝章)。交付材料必须由相应公司人员当面提交,并填写《资料交接确认表》。若相关资料存在欠缺,则本次报价视为无效。
(5)缴纳税款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局征收税款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或完税凭证)。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向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税务局代收社会保障资金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等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医院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工业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二楼医疗质量管理科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
2、联系电话:0754-82903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