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设计项目询价函
致设计编制单位:
你好
为做好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临床数据中心、移动护理及移动查房系统建设项目设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向社会公开征询项目价格,欢迎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信息工程咨询资质(乙级以上)的公司前来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案设计要求:
在医院当前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与医院数据中心平台、移动护理及移动查房系统,实现临床业务流程信息化的全覆盖和关键环节的全管控,在全面临床业务全面数字化的基础之上,完成信息系统之间的高度融合和数据的标准化,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医疗等新兴技术,实现临床、医疗质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与智能化,并结合建设目标进行数字化智慧医院信息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二、规划设计目标:
基于目前医院的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通过对现在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及新系统、新应用模块的建设:
1) 整体规划设计以满足我院三甲医院评审中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部分所必需的信息化建设内容为基本要求;
2) 整体规划设计可满足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四级甲等评审要求;
3) 整体规划设计可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5级要求;
4) 满足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3级、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3级要求。
三、设计成果: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临床数据中心、移动护理和移动查房建设规划设计方案》、《采购需求书》包括参考成交价、采购的内容等,提供一套展示全部设计成果及相关内容的电子文件一份和纸质文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1、资格条件:
(1)设计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部批准的信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近期5个以上医院信息化设计实绩和经验,并有已建成投入运行使用、综合效益良好的设计项目。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齐备,配备合理。技术装备精良,并拥有组织管理系统和质量控制体系,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报价要求:总报价中应包含成本费、勘探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内。
3、报价资料组成: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附后);
(2)报价单位信息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附后);
(3)报价函(加盖公章) ;
(4)调研服务报价明细(加盖公章)
4、被询价的设计单位应根据询价函内容,于2022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向本单位处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后按时发送至单位邮箱119@stumhc.cn(即视为准时参与询价报价,原件请于当天通过快递递送到汕头市泰山北路鸥汀街道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5、本次采购按照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成交单位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本采购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方式和结算办法:
成交后签订合同,成果经评审通过后,按规定提供纸质文件和光盘后付90%,余款10%于采购项目验收一个月后付清。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总务科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0754-82902776、13715905467
附 件
附件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二:报价单位信息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报价函;
附件四:调研服务报价明细;
附件五:《采购需求书》
附件六:《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临床数据中心、移动护理和移动查房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