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特区晚报2014年3月1日专栏文章,数字版链接为:http://www.step.com.cn/html/2014-03/01/content_505551.htm
强迫症治疗不能仅靠药物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缩写OCD)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神经症。强迫观念是以刻板形式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对患者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必要或多余的,患者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感到十分苦恼。强迫动作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是患者屈从于强迫观念力求减轻内心焦虑的结果。
强迫症的病因复杂,目前认为主要与心理社会因素、个性、遗传及神经-内分泌等因素有关。研究表明患者在首次发病时常遭受过一些不良生活事件,如人际关系紧张、学习工作受挫等等。强迫症患者个性中或多或少存在遇事犹豫不决、缺乏自信、追求完美的倾向,患者内心所经历的矛盾、焦虑最后只能通过强迫性的症状表达出来。研究还发现强迫症的发病存在一定遗传倾向,神经-内分泌方面也存在功能紊乱,如5-羟色胺、多巴胺等神经递质失衡,无法正常发挥其生理功能。
临床表现有多种:如强迫怀疑、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联想、强迫表象、强迫回忆、强迫情绪、强迫对立观念、强迫意向、强迫检查、强迫询问、强迫性洗涤、强迫计数、强迫性仪式动作等。
患者认识到其强迫症状来源于自身,影响其学习、工作和生活,感到苦恼,试图加以排除和对抗,或要求治疗者,一般诊断并不难。但慢性患者摆脱强迫症状失败后,形成了适应于其病态心理的行为方式,转而保留其病态行为,可以不再感到苦恼和要求治疗。有些疾病早期会出现强迫症状,有时疾病则可能与强迫症同时存在,需作鉴别,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恐怖症、脑器质性疾病、抽动-秽语综合征、孤独症等。
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有时能获得较好的效果。我院心身疾病科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肖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