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4 11:27:49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新招聘护士培训制度
1、岗前培训
新毕业护士报到的次日起,不少于2周的岗前培训。
内容:
(1)医院概况、人事制度、医院文化、护理理念、职业道德、护士职责。
(2)精神科护理基础知识、各种常见精神病的护理及各种治疗护理、精神科意外事件的防范与控制。
考核:2个月后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2、参加工作一年内的培训内容
按《培训手册》内容进行。
二、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规划组织实施。
2、依不同学历、不同层级进行重点内容培训,具体如下:
(1)助理护士
1、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护理理念。
2、护士礼仪学习。
3、病人卫生清洁管理。
4、消毒隔离技术。
5、精神科护理基本技能。
6、病人卧位与安全。
7、急救知识与技术、意外事故的防范与紧急处理。
8、护理病历书写规范。
9、职业安全防护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10、医疗废物分类处理。
(2)初级责任护士
1、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2、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3、常见检查治疗(操作流程)
4、常见药物(药理、药用、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拮抗药品等)
5、常见病人的护理
6、常见护理技术(包括CPR)
7、护理病历书写规范。
8、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9、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10、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1、危重及疑难病人的正确评估与护理
2、健康教育
3、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4、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5、护理查房、护理会诊。
6、危机管理与处理
7、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改进。
8、护理生涯规划
9、教与学
(4)专业护士(医院感染)
参加省市级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证。
三、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
1、参加省卫生厅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2、每年必须参加省市二级护理管理培训。
(二)护士长
1、参加市卫生局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2、每年必须参加市卫生局护理管理培训。
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对象:毕业后通过规范化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2、内容: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例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
3、形式:短期、院内、业余学习为主。
4、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达3-10学分,Ⅱ类15-22学分。主管护师及其他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受5-10学分。
五、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
1、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每年有计划分期分批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到国内外进修,学习先进经验,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每年按技术职称安排护士外出参加学习,学完后要给全院护士作汇报会。
3、护理部主任每年选择参加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护士长轮流参加全国性护理会议。
六、护士业务学习制度
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和记分制度。
2、临床科室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具体由护士长安排,护理部每月检查。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
2009-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