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汕府[2016]8号)等相关规定,由广东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进行《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关于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申请总平面图出具审查意见的复函》(汕龙自然函[2020]235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调整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规划床位数的批复》(汕市卫专函[2020]114号)、汕头大学医学院《关于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批复》(汕大医[2020]50号)等文件,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拟建设一幢综合住院楼,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与万吉北东街交界处,属于精神卫生中心自有土地。
1、建设方案
综合住院楼位于医院东部,项目用地3593.75㎡,建筑底面积呈长方形。新建综合住院楼地上15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39785.59㎡,建筑高度54.9米,建成后将增加床位400床。项目另将现有门诊科教综合楼改建为传染控制单元,共5层,总建筑面积4200㎡,将现有普通病房150床改造为传染病床。
2、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32330.56万元,其中医疗设备购置费1300.00万元,建安工程费25341.5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049.88万元,预备费2939.14万元。
3、施工周期
本项目从前期至全部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周期约为44个月。自2020年5月启动前期工作,计划2023年12月竣工。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
1、立项、审批程序
2、立项过程中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
3、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4、工程质量
5、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
6、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7、大气污染物排放
8、水污染物排放
9、噪声和振动影响
10、固体废弃物
11、医患关系
12、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13、卫生与职业健康
14、火灾应急预案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要求,依法取得项目相关批准文件;
2、广泛听取周边民众对项目的意见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项目建设单位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与周围居民、企业的沟通,使周围企业、居民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避免误解;
3、在施工期内,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措施和专项方案,选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做好文明施工措施;
4、制定实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监督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行为,做到提早发现,提前预防;
5、建设单位应和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密切联系,将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和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衔接起来,通过建设单位自身力量并依托政府力量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事件;
6、将专门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门,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该类型险情,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尽量将险情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7、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工程的各个阶段,根据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8、加强设计管理,将本项目的设计与周边区域的总体规划衔接起来,细化局部,统筹整体;
9、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公示、社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项目与大众有关的信息,加强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10、秉承“一切为了病人”的办院理念和"建筑园林化、管理开放化、生活家庭化、治疗综合化"的管理模式,将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建设为值得信赖、实力雄厚、技术一流的专科医院。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五、联系方式
评估委托单位名称: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4-82902776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工业区
电子邮箱:119@stumhc.cn
评估编制单位名称:广东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754-88264360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杰思信息大厦10楼
电子邮箱:794307021@qq.com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