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4 16:31:00
尊敬的陪护人员:
为给休养员创造安全的疗养环境,确保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敬请陪护人员共同遵守我们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严禁带下列危险物品进入病房
1.1锐利物品:剃刀、刀子、剪刀、牙签、筷子、镜子、玻璃杯、瓷器、热水瓶等
1.2带子:裤带、鞋带、有带的衣服、围巾、长尼龙袜、背心袋等
1.3洗涤剂:洗发水、洗洁精、洗衣粉等
1.4火种:火柴、打火机
1.5其它:钥匙、各种药品、玻璃瓶装调味品
如已带以上危险品,请到护士办公室寄存;如有部分确需留在身边,须经护士长同意,给予配备上锁床头柜,陪护人员需及时上锁并保管好钥匙。
2、随身带来的贵重物品我们建议您到护士办公室寄存,如要自己保管,请随身携带,夜晚谨防窗外小偷。如有丢失,病区将不负责任。
3、请不要给其他休养员香烟、钱等;不要将您的手机给其他休养员使用或替他们打电话;不要为其他休养员购买物品。
4、请不要私自在房间里煮东西、烧开水、熨衣服等。
5、请不要私自解开病人保护带、调节输液速度。
6、护士必须随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请各位陪护人员配合。
7、由于我们收治的是精神障碍患者,您在陪护期间有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请您注意安全,如遭病人袭击,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呼救。
休养员: 陪护人员签名: 责任护士签名: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病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