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控疫情,本次远程咨询与药学服务仅在疫情防控期间面向已在我院就诊过,且诊断明确,目前病情稳定的门诊自费患者。
本次线上咨询为免费,远程门诊不收取诊金,用户仅需支付药品费用即可收到需要的药物。可通过“远程门诊”在微信平台上完成预约挂号,医生远程会诊后,用户在微信上支付处方金额,最终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药品配送给用户。
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扫描二维码并关注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线上咨询流程
免费线上咨询操作流程
1、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线上咨询”
2、进去“线上咨询”页面,找到准备咨询的医生,长按该医生的二维码,选择“打开对方的企业微信名片”
3、进去医生名片信息,点击“添加到通讯录”
4、将医生添加到企业微信联系人后,点击“发消息”发起对话消息
5、进入聊天界面,即可与医生进行沟通
远程就诊流程
1、须在“就诊人管理”绑卡成功的用户才可进行远程门诊。若未进行绑卡的患者,需从公众号菜单栏点击“个人中心”选择“就诊人管理”:
2、进入该界面填写就诊人信息后,点击“立即绑定”,如信息无误即可绑定成功。
3、在”业务办理”中选“网上预约”
4、点击选择“远程门诊”
5、仔细阅读弹出窗口的操作提示,阅读了解完毕后,点击“已阅读并知晓”按钮
6、选择要预约挂号就诊的日期时间及医生
7、选择所需预约的医生后,选择预约的时间段
8、选择所需预约的时间段后,进入确认预约信息界面,红色框中可选择在已绑定就诊人其中一位进行挂号,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挂号”。
9、预约挂号成功后,可以使用“线上咨询”与医生沟通。问诊结束后,医生将会为您开出处方。随后您点击“个人中心”选择“钱包管理”
10、点击选择“待支付订单”
11、选择就诊用户后,点击“查询”
12、校对地址及联系人电话等信息是否有误,此处信息为快递收件人信息,若需修改点击“修改信息”按钮,进入修改界面。
13、修改为正确的收件地址及收件电话后,点击“保存”,返回待支付订单界面。
14、再次校对地址及电话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完成药品订单的支付。(此处自动填充的支付金额 = 本次就诊所有处方总金额 – 账户余额。需充值金额为0时,则无需支付,等待药品快递配送即可)
15、完成支付后,会有相关信息在公众号界面上提示如下图:
远程门诊操作完成,耐心等待药品快递配送即可。
温馨提示:请会诊结束后请尽快进行下述操作完成订单支付,若当天16:30前未完成支付操作,此次就诊处方将作废。
【重要公告】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近期来院须知
为保障您和在院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防止院内感染及疫情扩散,特将近期来院注意事项进行告知。
一、门急诊就诊
1.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实行对来院就诊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的防控制度。
★ 请您进入医院时主动配合我院各项检测措施,有序预检后进入门诊诊区就诊。
★ 若14天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史;或14天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需隔离14天确认没有问题再来就诊或陪诊。若有以上情况或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请您如实、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
2. 如无特殊情况,请尽量避免来院,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3. 请您前来就诊时戴好口罩,注意洗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住院探视、陪护
1. 医院近期取消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
2. 近期暂停来院给患者送东西,若需要必需品,由院方与家属联系,由门卫通知病区工作人员出来大门口接必需品给患者,请遵守医院送必需品时间规定。
送必需品时间:10:00-11:30;16:00-17:30
3. 原则上不安排陪护,若病情有需要,每位住院患者只允许一名家属陪护。
4. 如有以下情况,请勿来院陪护或送必需品:
★ 发热
★ 14天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史
★ 14天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 有聚集性发病,或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5. 请来院人员戴好口罩,注意洗手,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身体健康!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总务科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