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可视喉镜
项目编号:SDJW-YW-SGB2025021
采购方式:询价
拟采购数量:1(台/套)
预算金额:1.9万元
最高限价:1.9万元
二、报价方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所投产品具备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技术需求
1、显示器≤3英寸,高清晰液晶成像,全视角范围内无反光;
2、整机重量≤220g,小巧、轻捷、方便操作;
3、显示器分辨率≥7.87 lp/mm;
4、显示器能前后0o~130o转动,左右0o~270o转动;
5、喉镜设计符合国人上气道解剖结构;
▲6、镜片可插入部分长度:108±6mm;
▲7、摄像头处厚度:12.5±1.5mm;
▲8、镜片端部厚度:15±1.5mm;
▲9、镜尖宽:18±1㎜;
10、视场角≥60o;
11、景深:5-100mm;
12、摄像头内置的全密封防水设计高功率LED光源,光照度≥150Lux(工作距40mm);
13、摄像头像素:100万像素;
14、纺锤型短手柄设计,握持舒适;
15、镜片具有防雾功能,无需预热,即插即用;
16、显示器与喉镜手柄采用一体化设计,不可拆卸,坚固耐用;
17、配备气道插管引导器,配套可视喉镜使用,角度与喉镜角度相贴合,方便插管;
18、内置可充电式锂电子聚合物电池,充电器输入:100-240V AC,50-60HZ,充电器输出:5V,1200mA;
19、充电时间:<3小时,持续放电时间:>3小时,充电次数:>300次;
▲20、配置显示器、喉镜片、充电器、数据线、消毒帽、气道插管引导器。
四、商务需求
1、质保期≥3年;
2、每套设备质保期过后续保的保修费用不高于原价5%;
3、每年提供预防性维护次数不少于2次;
4、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5、保证供应设备质保期后5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
6、国内有维修中心,有专职维修工程师和备品备件库;
7、提供设备操作应用培训及技术帮助。
五、报价文件提交及截止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提交形式:纸质提交至我院教学楼305房,报价文件须用A4纸打印,左侧订装成册,密封后于密封袋封面注明“超低温冰箱询价文件+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封口处加盖公章;报名方须将全套报名资料的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存储于一个独立的U盘内,并将该U盘与纸质版报名资料一并密封提交。
4、提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工业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六、评审办法
1、资格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无效报价:
(1)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
(2)技术参数出现▲号负偏离;
(3)技术参数(普通)出现负偏离≥3项;
(4)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5)报价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
2、满足资格及技术参数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报价,以质保年限更长者优先;再相同,抽签决定。
3、评审结果将在医院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成交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七、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指定楼层;
3、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发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
八、质疑与投诉
报价人如对采购过程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纪检室(电话:0754-82902229)提出。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工业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教学楼305房
3、联系人:黄老师、林老师
4、联系电话:0754-82903119
十、其他
1. 报价人须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列入我院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任何采购活动;
2. 我院保留对本次询价公告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