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需要,需对新建X光机房做放射防护预控评、环评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项目名称: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X光机房放射防护预控评、环评服务项目;
3、服务地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4、预算金额:36600.00元。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技术服务范围必须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三、项目内容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和《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新建X光机房做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辐射防护检测、设备质量控制监测等,并出具相关报告。协助我院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重办、延续、变更等。
四、编制工期
需在相关资料收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评价,在机房完成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五、报价文件提交及截止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资格要求所需的证书复印件;
(3)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报价清单等);
(4)《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近三年同类业绩。
以上证件均加盖报名单位红色印章。
3、提交形式:纸质提交至我院教学楼305房,报价文件须用A4纸打印,密封后于密封袋封面注明“X光机房放射防护预控评、环评服务项目询价文件+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封口处加盖公章;报名方须将全套报名资料的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存储于一个独立的U盘内,并将该U盘与纸质版报名资料一并密封提交。
4、提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工业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4-8290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