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展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编制指南(试行)》和《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需求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3〕9号),采购人必须有序开展项目需求编制。我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采购需求调查报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服务期两年,服务费估算为1082.4万元,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需求
1.根据采购目标,结合法律法规、采购预算、采购政策,科学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规范编制采购需求文本。
2.围绕实现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
3.以上内容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形成书面报告。
4.签订合同后,十五天内需完成报告。
二、服务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明。
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项目报价表。
4.机构简介。
四、采购预算
控制价格:32202元,超出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及证明(全部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证件、资质材料等复印件和报价资料必须以密封加盖骑缝章的形式送达。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5:00前提供报价,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3、递交文件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904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