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示
各病区、科室: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 号)要求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 号)对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条件,对参加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现对陈恺元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予以认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认定人员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在公示期间向人事科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人事科
联系方式:0754-82904574
人事科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