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方案的要求,经公开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在公开公平原则上择优录取,报院务会批准,拟录用下列同志为合同聘用制人员(编制外),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08月07日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向人事科反映。具体名单如下:
心理治疗师:
肇庆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 刘奕偲
广东医科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郑晓敏
康复治疗师: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 肖泽楷
护士: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 杨佳琴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 王铿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 邵瑞帆
揭阳市卫生学校护理专业 郑旭佟
南方医科大学护理专业 林杨珊
潮州卫生学校护理专业 曾少刚
特此公示。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人事科
2017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