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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认真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
2011/1/30 15:52:30
为抓好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根据我院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我院于2011年1月27日下午召开座谈会,由黄庆军副书记主持会议,许崇涛副主任以及纪检监察室、医教科、药房、各病区等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由专项治理办公室陈平周主任传达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黄庆军副书记强调:1、要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巩固成果,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拒防商业贿赂的自觉性;2、要认真做好转段工作,扎扎实实组织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排查,收集信息,确定重点部门和环节进行治理,堵塞漏洞;3、要督促收受了医药回扣的人员自觉上缴“回扣款”,以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医务人员,并从即日起,医院纪检接受办理上缴的“回扣款”;4、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目前,医院已经制定了医药代表院内活动暗访排查制度、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其它相关制度要抓紧制订,并督促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许崇涛副主任强调:各科室各病区,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省、市有关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或以职务之便接受医药代表的宴请、礼物或考察、旅游等,要主动上缴已经收受的“回扣款”,以保护医务人员。
2011年1月28日下午,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医教科等联合组成暗访队,对住院部三个病区、门诊部各个诊室、药房等进行明查暗访,调查医药企业人员在院内的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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